在历史的长河中,无数位公安干警英勇牺牲,他们用鲜血捍卫社会治安稳定,用生命守护人民群众安全。窗口服务群众,他坚守至生命的最后一班岗;交通事故处理,他带病在岗始终坚守一线;警令指挥调度,他长期任劳任怨直至在岗位上倒下……1990年以来,短短30年间,在来宾(含柳州地区)公安队伍里就有29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交通民警3人。公安英烈的奉献和牺牲,我们不会忘记!今天是第十一个烈士纪念日,让我们一起致敬公安英烈!
黄甫彦,男,1975年10月出生,1997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二级警督,生前系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
长期以来,黄甫彦同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工作认真负责,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是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员。从事公安工作多年,黄甫彦同志工作任劳任怨,听从指挥,团结同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一直保持着高尚的品质,把为人民服务当成自己一生的追求。为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和我市的公安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多次受到嘉奖,是一名优秀的公安民警。
2015年1月16日,黄甫彦同志由于工作劳累过度,突发急病后经医院抢救无效离世,因公牺牲。
区登伟,男,1968年2月出生,三级警督,1988年7月毕业于福建省交通学校,后分配至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中共党员。2004年以来,先后担任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职务,一直分管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工作23年来,他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秉公执法,为人谦和,清正廉洁,克已奉公,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事故处理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了毕生的精力。
2011年3月中旬起,区登伟同志身体出现持续发烧的症状,但他没有向大队请过一天假,仍然加班加点,带病坚持在工作岗位上,连续指挥并参加处理了40多起交通事故。
“队里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进行得怎样了?”昏迷中的区登伟同志在梦中说出了一句话,让探望他的同事们、他的主治医师和护士无不为之动容。2011年3月31日9时30分,为交通管理事业奉献一生的区登伟同志走完了他的人生最后历程。
周宁,男,1969年5月5日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本科文化,三级警督,生前系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民警。
在多年公安工作中,周宁同志始终以勤勉的工作态度,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严谨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的务实精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无私奉献,顽强拼搏,开拓进取,紧密围绕支队各项中心工作,以出色的工作成绩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始终如一地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以自身实际行动投身各项公安工作并取得了突出成绩。
2018年6月26日下午18时12分许,周宁同志因长期工作积劳成疾,在工作岗位突然昏迷倒地,同志们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并报120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离世,享年49岁。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朱广燕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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