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电梯检测工作,落实电梯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测质量,增强电梯安全保障能力。9月26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电梯检测机构集中约谈会,20家在眉开展电梯检测机构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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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通报了近期监督检查发现的个别电梯检测机构资料核查不仔细、原始记录不准确、检测视频录制不清晰、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不及时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电梯检测机构进行了集中约谈;市特检所围绕在对电梯使用标志换发过程中,发现电梯相关信息存在的典型错误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各电梯检测机构一要全面核实使用标志换发情况。电梯检测机构要通过四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全面排查所检测电梯使用标志换发情况。要及时指导帮助电梯使用单位完成使用标志换发,并张贴至电梯轿厢(或者扶梯、人行道出入口)易于乘客看见的部位。二要规范电梯基本信息采集。电梯检测机构在开展电梯检测前,要认真核查电梯基本信息,避免出现相关信息缺项、漏项。检测时,要采集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的姓名及手机号码,还要采集增设电梯和电梯使用场所两项信息,并记入检测报告。三要认真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电梯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电梯未经检验的或超期使用的;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电梯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缺少、失效或失灵的等严重事故隐患时,要立即报告属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四要严格把握电梯检测时限。电梯检测机构受理电梯使用单位自行检测委托后,要准确把握电梯检测时限,合理安排检测力量,杜绝出现因未及时开展检测导致电梯超期使用情况发生。

会议强调,各电梯检测机构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对标对表查找问题,聚焦问题狠抓落实整改,做好电梯安全的“守门员”,积极服务全市安全发展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