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管理,规范我滨城区报废疫苗处置工作,9月29日,在滨城区市场监督局与滨城区卫健局的共同监督下,滨城区疾控中心对在库的过期需报废疫苗进行规范处置。

疫苗销毁前,滨城区疾控中心、滨城区卫健局、滨城区市场监督局对需报废疫苗的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数量、批号、效期等信息再次进行逐一清点,核实无误后在销毁记录上共同签字予以确认,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回收销毁。

此次销毁工作,相关监管部门全程参与,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报废疫苗的销毁流程,强化了我区对疫苗使用的监管力度,有效防止过期疫苗再次流入市场,为疫苗接种安全工作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通讯员 崔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