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兴县蔚汾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兴县籍居民张某某、张某某在自己的微信及网络上发布办理审车、代交保险、办理ETC、POS机的虚假信息,涉嫌充当“黄牛”“黑中介”的角色,并进行招摇撞骗,从中非法获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经依法询问,张某某、张某某对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县局已对二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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