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4年9月30日淄川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

耿升的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光辉的淄川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室主任职务。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30日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4年9月30日淄川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区长冯炳涛的提请,决定任命:

陈义民为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家业为淄川区民政局局长;

陈涛为淄川区司法局局长;

张敬波为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郑贵春为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锟长为淄川区水利局局长;

刘峰为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翟配海为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学为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涛为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吉为淄川区统计局局长;

侯磊为淄川区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红军的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张行海的淄川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郑良村的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袁宝辉的淄川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高锟长的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陈义民的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张维洲的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磊的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王家业的淄川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李黎的淄川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30日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4年9月30日淄川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传峰辞去淄川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任命王玉红为淄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王玉红为淄川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30日

沂源县

沂源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9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守坤为历山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李西成为沂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欣为沂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张学民的沂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安洲的沂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于永丽为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王峰的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谭桂荣的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江静的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青县

高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9号】

高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9月30日任命:

房鹏 为高青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现予公告。

高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高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高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房鹏为高青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现予公告。

高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高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1号】

高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县长高原的提请,于2024年9月30日决定任命:

杜营营

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金强

为县司法局局长;

郑富忠 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金强的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张涛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孙杰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高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高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2号】

高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高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9月30日任命:

张 涛 为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委主任;

杨山山 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张年军的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委主任职务;

翟培培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高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来源:淄川融媒、掌上沂源、高青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