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为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仪政发〔2024〕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冯为忠同志任江苏省仪征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仪征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朱宏卫、吴敏同志任江苏省仪征中学副校长(机构升格,试用期一年);

丁勋同志任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两年);

张秀朝同志任仪征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伟同志任仪征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仪征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平玉同志任仪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仪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林同志仪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继祥同志任仪征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张新仪同志任仪征市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水上派出所)大队长(所长),免去其仪征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蒋天月同志任仪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仪征市公安局矿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景乾同志任仪征市公安局矿区派出所所长;

刘晓奇同志任仪征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琪同志任仪征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青同志任仪征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倪波同志任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石林同志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吉兵同志任仪征市商务局副局长;

免去周亮同志仪征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红萍同志任仪征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机构升格,试用期一年);

张星同志任仪征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仪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李成飞、滕文同志任仪征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晓明同志任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局局长,免去其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副科职督查专员职务;

陈伟同志任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招商服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陈宏镇同志任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和应急管理部部长,免去其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规划管理部部长职务(机构撤销);

滕金燕同志任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部部长,免去其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部长职务(机构撤销);

殷立兰同志任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铜山工作部部长,免去其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部部长职务(机构撤销);

张子恒同志任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科职干部,免去其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监察审计部部长职务(机构撤销);

王永锋同志任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科职干部(任副科时间从2023年5月算起),免去其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农村工作部部长职务(机构撤销);

王远礼同志任仪征市枣林湾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

朱斌同志任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周国祥同志任仪征市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丁圣斌同志仪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胡运震同志仪征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久慧同志仪征市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袁进同志仪征市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称勇同志仪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玉兵同志仪征市新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滨洋同志仪征市月塘镇社会治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宝伟同志仪征市政府派驻仪征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机构撤销)。

仪征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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