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隋朝时期

1.隋王朝的建立与隋初的改革

577年北周灭北齐,统一了中国北方。但周武帝、周宣帝相继病死。579年,宣帝之子宇文阐即周静帝8岁继位。宣帝皇后之父杨坚先任上柱国、大司马总领兵权,后自立大丞相、相国,进爵隋王,掌管朝政。581年,杨坚代周称帝,改国号隋,定都长安,是为隋文帝(581-604)。589年,隋军夜渡长江,分两路直下金陵(今南京),俘陈后主。陈灭。隋王朝结束了自东晋以来的分裂局面,统一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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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改革了北周以来的政治、经济制度。中国的封建制度开始走向成熟。

设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为最高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长官分别为内史令、纳言和尚书令。以三省长官分割宰相权力,确立了三省长官并为宰相的体制。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具体负责人事行政、户口和赋税、礼仪和教育、武官选授和军事行政、司法行政和审判、国有工农业及政府后勤事务等。在地方行政方面,遵循"存要去闲,并小为大"的原则,简化机构,压缩政府开支,将州、郡、县三级行政改为州(后改为郡)、县两级行政;并且规定九品以上地方官员的任免权归吏部,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吏部尽量选用外地人做地方官,以避免当地豪族控制地方政权;州、县佐官三年一换,不得重任。

废除魏晋以来按门第选用官吏的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制度。587年,令每州岁贡三人,由中央考试录用。后又设立进士科,直接通过考试录用官员。有效地防止了世族高门把持和垄断政治权力。

改革府兵制度,进一步使兵权直接隶属于皇权。591年,令"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使府兵隶属地方政府,将过去的兵、民分治改为兵、民合治;使兵散于府,而将归于朝。无战事时,兵可耕种土地,将又无握兵之重。

建国之初,隋文帝就命人制定、修订新律,即后来颁布的《开皇律》。该律删除一些前代的酷刑,并规定,民有冤屈,县不审理者,可逐级向上申诉,直至中央政府主管司法的大理寺。并要求执法官吏均应熟悉法律。

继续实行均田制,健全高度集权的封建土地制度。隋文帝诏令:男21岁为丁,一夫一妇为一床,夫领受露田80亩,妇领受露田40亩;夫妇领受永业田20亩。人死后露田交还国家,永业田可世袭。一床每年交粟3石,为租;纳绢2丈,为调;服徭役20天,不服役者,以一天交纳3尺绢代役,为庸。

完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是均田制的组织保证,若农民随意脱离户籍,国家就无法征收租庸调,让农民领受田亩也就没有意义了。583年,命州、县调查农民户口,将隐漏户口者重登国家户籍。为此,采取了强制性的"大索貌阅"之法:按照户籍簿所登记的年龄核对本人体貌,若有不实,保长、里正也要发配远方;也实行了"输籍之法",即中央确定划分户等的标准,即"输籍定样",颁之各州县,由地方政府依此确定各家的户等,按照户等确定各种杂役的征调与附加税的征收,从而使农民作为国家编民有利于依附地方豪强。通过这次整顿户籍,国家编户农民增加了1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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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诸项改革,巩固了隋朝的中央权力,使统一后的中国建立起较正常的封建秩序,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581年到606年,全国户数从400多万增至900万。国家仓储丰实,"天下储积可供五十年"。城市商业繁荣,长安、洛阳、扬州等都是非常繁华的城市。

2.隋末农民大起义

隋朝的强盛和繁荣仅仅维持了十几年,随之而来的是隋末农民大起义。

均田制是君主专制最理想的经济基础。如果能够得以有效的实行,均田制确可使耕者有其田,使封建国家有稳定的财政收入和人力资源。但是,完善的均田制只是封建社会的理想。因为,可耕种的土地从来都是有限的宝贵资源。皇帝既不可能也不愿意让农民独占它。隋文帝不能"减功臣之地以给民",同时还必须赐予王族显宦以大片的土地。而土地有限,"民田不瞻"的现象非常严重。均田制从未被不折不扣地执行。592年,隋文帝派人到各地均田,有些地方每丁只能领受20亩。但这不是最主要的问题。

促使隋朝迅速崩溃的是国家在短期内进行多项大规模工程,同时连年发动对外战争,民力无法承担,正常的封建经济秩序被破坏。

隋文帝时,即开始筹划、修建新都洛阳,筹建工程浩大的仁寿宫(在今陕西千阳),开凿贯通南北的运河,并出兵30万入侵高丽。604年,杨广杀病中的杨坚,取得帝位,是为隋炀帝。隋炀帝继承文帝的事业,横暴而毫无节制地役使民力,逼迫民众铤而走险,终于造成了隋末农民大起义。

605年,隋炀帝下令全面开凿贯通南北的大运河。运河北起涿郡,南至余杭,流经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等6省,全长4000里,至610年才完成。每年调民工都在百万以下,运河加强了南北联系,有利中央政府对南方的控制,也有利南北经济、文化的交流。但工程浩大,农民负担极为沉重。

隋炀帝登基后,征发200万民夫继续营建东都洛阳;10万民工修掘龙门至上洛的长堑。他几乎每年都去江南巡游,随行的文武百官和宫女、侍卫多达十几万,608年一次曾达50万;沿途郡县要负责修整道路,提供食物及各种所用物品,不得不强迫农民预交几年的租赋。

612年,隋炀帝连续发动三次对高丽的战争,相继失败。战争中调集军队、民夫300万以上。河北、河南、山东等地的丁壮几乎全被征集,不够时还要役及妇女,民间的车船牛马也被大量征调。无数民夫、牲畜因疲惫饥饿倒毙路旁。在东莱港口赶造船只的工匠死亡了三、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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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刑罚严峻。而且,隋文帝晚年已不依刑法律条,以极严酷的刑罚惩治偷盗。"盗边粮者,一升以上皆死,家口没官。"后来发展为,"三人同窃一瓜,事发即时行决"。谋反起义是灭门九族的不赦之罪,常人想都不敢想。许多农民为躲避沉重的徭役和兵役,只能自伤手足。但是,当无法承担的兵役和徭役完全破坏了均田制、府兵制,大片农田因无人耕种而荒芜,社会完全失去了正常的封建秩序,农民到了根本无法生活下去的地步,就不得不以极端的方式谋求生路了。

611年,连年遭受水旱灾荒的山东、河北,先后爆发了王薄、孙安祖、张金榜、高士达、刘霸道等多起农民起义。

613年,起义浪潮席卷全国。起义队伍多达百支。其中,翟让、李密的瓦岗军控制了黄河、淮河流域。窦建德的河北义军占领了河北,于617年在乐寿(今献县)称长乐王,建夏国,设置百官,控制河北诸郡县。杜伏威的江淮义军以历阳(今安徽和县)为根据地,控制了淮南地区。

617年,隋朝在朔方(今陕西横山)、马邑(今山西朔县)、金城(今甘肃兰州)等地的官员也相继打起反隋旗号,占领郡县,割据一方。同年,太原留守唐国公李渊率3万人入关中,攻克长安,拥立隋炀帝的孙子为傀儡皇帝(即隋恭帝),控制了渭水流域。

618年,隋将领宇文化及在江都兵变,杀隋炀帝。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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