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好一个庞大的现代性国家,离不开数量庞大的警察队伍。
有国家,就会诞生维护治安、惩治罪犯的警察。
然而,警察本人也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人,他们不可能人人都是圣人,也会因各种物质引诱知法犯法。
一旦警察突破底线,走上犯罪的道路,就会对社会、对群众造成更加严重的灾难。一来,他们能很轻松拥有枪支,二来,掌握公权力的警察更是会打着法律的幌子,鱼肉乡里。
发生在上个世纪的“张泗维袭警案”就是一个极其惨痛的案例,警醒着佩戴国徽的警察要洁身自好。
一个女孩的呼救
1994年1月17日,春节的气息越来越浓,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
距离除夕仅有一月有余,黑龙江海林市的人民群众都在翘首以盼节日的到来,准备着过年的年货。
这天下午五点左右,金乌西沉,远边的天空黑幕渐起。
海林市公安局慌慌张张走进了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值班民警看到女孩上气不接下气,立即进行了安抚,让她坐到了一边的凳子上,并端来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
然而,小女孩无暇饮茶,而是流着热泪,对民警说道:“警察叔叔,我们家出大事了,有人在我们家杀人了,我父亲、姐姐、弟弟、妹妹恐怕都死了。”
女孩说完,民警脸上写满了惊讶“二字”,心想:“如果女孩没说谎,死了四个,那不就是灭门事件,性质极其恶劣。”
想到这里,民警不敢大意,问道:“你父亲是谁?他们是怎么死的。”
小女孩也许是真的渴了,边喝了一口,说:“我父亲叫王建民,是海林市交警队车管股的股长,他们四人都是被枪打死的。”
民警再也坐不住了,脑海里蹦出了“袭警,灭门,枪杀”这几个字。
无论是哪一条,都是十恶不赦的重罪。
随后,民警将情况上报给刑警。
刑警队接管了此案,开着呼呼叫的警车,一路疾驰,赶到了王建民的家里。
走进房门,办案多年的警察也下意识地紧闭了双眼,主要是现场太过血腥。
身高马大的王建民上身中了两枪,倒在了血泊之中。
他的大女儿、三女儿、还有小儿子,分别惨死在两个不同的房间里。
除此之外,警方还发现更为惨无人道的现象——王建民的大女儿身子底下,还有一个17个月大的男婴。
幸运的是,男婴性命无虞,可以推测是大女儿临死前的最后一护,保住了这个孩子。
命案有命案的流程,海林市刑警立马组织法医、刑侦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查。
另一边,询问报案人小女孩的工作也在逐步推进。
由于小女孩(也就是王建民的二女儿)年龄不大,经历这家破人亡的人身惨剧,难免有些心神不宁。
为此,刑警们等小女孩的情绪稳定下来,才进行询问。
从二女儿的口中,刑警了解到了案发的过程:下午五点,家里来了两名男性客人,一胖一瘦,一高一矮。
他们先是和父亲在客厅聊天,自己则在厨房忙上忙下。
突然,客厅里传来了几人激烈的争吵声,仅仅几十秒,又听见了枪响声。
二女儿听到动静,探头一看,发现父亲已经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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