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20时55分,原平市平安大街。陈某田驾驶号牌为晋H2F83*的小型汽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原平公安交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田做出罚款1000、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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