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关注一起“指居”引发当事人控告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之事。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简称“指居”,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为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增加的。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建伟撰文介绍,我国刑诉法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其中拘留与逮捕属于羁押措施,拘传、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属于非羁押措施。“指居”作为特殊的监视居住措施,被实践成了羁押措施。

更有知名学者指出,在司法实践中,“指居”措施更是被冠以“超羁押”

近年来,许多起陷入违法办案争议的案件,都与“指居”措施有关。当事人及其家属控告称,“指居”期间遭受刑讯逼供。更甚者,“指居”期间,办案机关“闹出人命”。媒体已多次披露此类案件。

笔者注意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的一起特大诈骗案,亦因“指居”被控非法办案而备受社会关注。该案一度被称“郑州铁链男”案。

涉案的为瑞德青春大健康。据介绍,2018年5月,瑞德青春(珠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瑞德青春”)开展大健康业务。2022年9月4日,郑州一名大健康项目客户以其做了大健康项目后没有效果为由,向郑东分局报案

两天后,郑东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对瑞德青春展开调查。十二天后,即9月18日,警方从珠海、上海、北京等多地对庄某某和多名中高管及员工实施抓捕,后将涉案者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名义关在郑州某个山庄。

不得不说,处警办案效率极高。用“遥遥领先”形容也不过。

据媒体《新黄河》刊发的监督报道,2022年9月,涉案公司瑞德青春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员工共计25人,被郑州警方抓捕,后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称,该公司在2018年初至2022年9月期间,涉嫌虚构“高大上”设备名称、诊疗功效、修改检测报告等,诈骗被害人数千人,涉案金额约13.6亿元

据报道,有辩护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指控均不符合事实,瑞德青春不存在虚构仪器功效、篡改客户检测报告和恶意解读报告促使客户购买套餐服务等行为。瑞德青春相关负责人也对上述指控并不认可,“瑞德青春使用的仪器,都是正常采购,且供应商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销售资质,仪器的功效都是由该公司告知。对于部分员工修改检测报告的情况,公司层面自始至终都不知道。”

具体案情如何,有待司法机关审理后作出认定。笔者暂不置评。不过,这起案件牵出的非法取证等违法办案问题,值得社会关注和探讨。‍‍‍‍‍‍

《新黄河》报道提到,有旁听此案的被告人家属向记者证实,在庭审过程中,确有被告人提出,他们在指定居住期间全部被警方戴过手铐、脚镣,“庭上,部分被告人员当庭控诉,在审问期间被郑州警方暴力和屈辱对待。”

媒体报道中,对“指居”场景有所描述:男性指居者以十来人为一组,被郑州警方关在一间房内,全部戴着手铐和脚镣晚上睡觉时,用一根小指粗的铁链将十来人串起来锁住

100多天,他们和十来个并非自己家人的人“居住”在一个房间里。屋里没有床,只摆了两个床垫,多数人睡在地上。‍‍‍‍‍‍‍‍

100多天,他们没有吃过饱饭,好几个人的体重下降了二三十斤;他们只洗过两三次澡,有些人的身上开始掉皮。

100多天,他们看不到窗外的景象。房间的窗户,被遮的严严实实。他们几乎与世隔绝,与外界基本没什么联系。个别人获得“恩准”,与家人通过一次电话,为此还支付了“电话费”。

100多天,他们不论男女,每天24小时都要戴着手铐。吃饭、睡觉、上厕所,都很不方便。

女性指居者也被戴了五六天脚镣,因大部分女性指居者脚踝被脚镣磨破,只能用卫生纸包着止血,后因女性指居者强烈抗议,才给她们取消了脚镣。

另一位旁听庭审者告诉新黄河记者,庭审中,有被告人称,在(被“指居”的)山庄内,他被多位民警以扇脸、扇头的形式刑讯逼供……

报道援引旁听人员的陈述,对被告人当庭提出的上述刑讯逼供,出庭公诉人回应,郑东分局在该山庄从事看护工作的辅警表示,监视居住点存在过个别被指定监视居住人员佩戴手铐的情况,且有人员出现手腕过敏、皮肤磨破的情况,但是否佩戴脚镣均称无印象,因时间长,无法记住戴手铐被监视居住人的具体名字。

该旁听人员还说,“山庄内的两位保障医生也称,在监视居住地,存在有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员戴手铐、脚镣的情况,个别人手腕部有磨烂、手腕部过敏的情况,因不知道被监视居住人的名字无法确认。山庄保洁人员也称,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员佩戴手铐、脚镣的情况,但是具体人员不清楚。”

从媒体报道来看,这一起特大诈骗案嫌疑人“指居”期间遭折磨、肉刑之事“大概率坐实”。尤其是,记者先后致电办理此案的公安局和检察院,均“未得到有效回应”

不回应,等不等于“默认”?

笔者这里解释一下,刑诉法规定的羁押措施是拘留和逮捕。“指居”作为特殊的监视居住措施,但其归根到底也是一项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给涉案者长期带手铐、脚镣,这还是非羁押措施应有的样子吗?

除被告人当庭提出指居期间遭受刑讯逼供外,瑞德青春也不断向有关机关控告、反映郑州市司法机关办理庄某某等25人涉嫌诈骗案的违法情况。

如,多名涉案者“指居”期间被戴手铐、脚镣长达百日;侦查人员存在严重刑讯逼供,检方对此包庇,不履行监督义务;庭前会议前,检察官强迫多名被告人认罪;以“解除北京律师、不得再提刑讯逼供”等条件换取保……

对于上述控诉,期待受理机关能认真核查,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家属和关注此案的社会公众。

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不该在有如此大违法办案争议声中默默“强推”进度。

最后,期待立法层面,早日解决“指居”措施存废之争和有无被滥用现象

张建伟教授提到,《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目前已纳入立法规划,此次修改需要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质回归监视居住的非羁押性质,避免司法实践偏离立法本意。

期待这位法学家匡夫“指居”非羁押性的愿景,早日实现!

来源:浪花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