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有个会计,一个不小心把600万打到了错误的公司账户。
那个公司本来就欠着450万,看到账户里突然多了这么多钱,瞬间喜笑颜开,立马就把欠款给扣了。
直到过了一会儿,会计才发现打错了,让对方还钱,但对方不肯,到手的鸭子怎么能就这么飞了?
他们说这钱是会计自己打过来的,他们只是扣了欠款。
会计欲哭无泪,可这么多钱也不是她一个能够配得起的。
没办法,她只能把这事告到法院,请求法院的帮助。
案例回顾:
在广西,有家公司的会计,我们叫他小张,因为一时手滑,竟然把600万块钱打错了账户。
这笔钱本来是要打到合作伙伴的账上的,结果不小心打到了另一家公司的账户里。
而这家公司恰好欠了小张他们公司450万,看到账户里突然多了600万,二话不说,直接把自己欠的450万给扣掉了。
直到过了一会小张才发现自己打错了钱,赶紧联系对方公司,要求他们把钱退回来。
但是对方公司不干,到手的鸭子怎么能就这么让它飞了?他们说这笔钱是小张他们公司自己打过来的,他们只是把自己的欠款给扣了,剩下的钱可以退,但是要小张他们公司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小张一听,这哪行啊,明明是自己操作失误,但对方公司也不能这么不讲理啊。
况且这么多钱,她一个女孩子家家根本赔不了。
于是,走投无路的小张把这家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个案件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有不少心疼小张的网友纷纷留言道:
“对方公司太不讲理了,这不是明抢吗?”
“支持小张,这种失误虽然不应该,但对方公司的做法更不应该。”
也有支持中立的网友:
“对方公司也是按照规矩办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是他们不应该扣手续费。”
“感觉双方都有点问题,小张操作失误在先,对方公司处理方式也有点过激。”
面对如此舆论,法院最后给出的结果是什么呢?
案例分析:
法官审理了这个案子,发现小张确实是因为操作失误才把钱打错了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于错误导致的财产转移,受益方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并且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在本案中,如果收款公司没有合法理由收取这笔款项,那么打款的会计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所以,法官认为,对方公司扣掉自己的欠款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们没有权利扣留剩余的钱,更没有权利要求“手续费”。
最终,法院判决对方公司必须返还小张他们公司剩余的150万,并且不能收取任何“手续费”。这个判决一下来,大家都说判得好,觉得对方公司这样做太不道德了。
这件事也给所有的公司和会计提了个醒,处理财务事务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避免出现类似的错误。
同时,也告诉我们,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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