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光伏用地政策。
政策指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
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等,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还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I级保护林地。
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涉及占用林地或者草地的,还应当报当地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备案。
原文如下:
20240620:
20240411: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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