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教委网站发布《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路线图的通知》,制定了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路线图。其中明确:

要推进美育评价改革,纳入中小学生学业要求,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校落实本科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至少2个学分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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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

浸润行动路线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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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如下:

抓实常态浸润。 要立足学校美育日常工作, 持之以恒将美育浸润深度融入学校美育日常工作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做到美育浸润的常态化,避免以文件落实文件或停留在口头上。

抓实机制浸润。 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机制保障,要加大投入力度、管理力度,五育融合,统筹相关经费保障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实施。

抓实措施浸润。 要科学安排学校美育工作,细化落实举措。 要保障基本的艺术场地设施和器材器具, 并积极发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单位作用,满足学生开展艺术课程教学和美育实践的多样化需求。

抓实传统浸润。 要重视工作积淀积累,那些实践中已经取得效果,符合具体实际的传统做法,应加强总结梳理提升,使之焕发出新的活力。

抓实共育浸润。 充分发挥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作用,共同关注学生的美育发展,形成家校社共育的良好氛围,让美育实践育人更加生动、鲜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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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路线图

推进美育评价改革的路线图

深化美育评价改革,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美育档案袋管理, 继续把学习艺术类课程和参与学校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中小学生学业要求。 研制《天津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量表》, 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艺术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校落实本科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至少2个学分的基本要求,注重与专业人才培养相结合,强化审美素养和创新意识的评价。 定期开展美育自评工作,及时梳理总结美育工作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有效落实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将美育政策落实、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

天津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路线图

(全文)

一、深化美育教学改革的路线图

遵循美育特点,突出价值塑造。充分发挥艺术课程在学校美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各学科蕴含的美育价值与功能,强化教学与实践的有机统一。

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各学段艺术相关课程,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强化课程实施的综合性,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养,打造艺术课程活力课堂,激发学生积极性,提高参与度,展现学生自信和风采。

加强五育融合科研引领。基于实施“双减”政策,落实课后服务要求。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丰富美育资源,征集跨学科、专业的美育教学、教研、教改优秀教学课例、教学配套资源成果,推进成果转化与应用。坚持常态化举办“天津市学校美育论坛”、“天津市素质拓展课程与实践案例”征集,开展“连年有余”津沽文化专题活动等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

二、提升美育教师素养的路线图

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学校美育教师配备行动计划,针对结构性美育教师短缺,制定具体可行实施计划。

强化各学科教师的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将美育纳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抓好教师源头培养,将美育课程纳入师范类专业学生人文素养课程。

发挥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发挥种子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高校美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班集体合唱等专项工作的“互学互看”。

做好“群英会”,提升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鼓励学校举办音乐教师自弹自唱音乐会、美术教师书画沙龙,形成优秀教师传帮带的成长通道。鼓励建立教师合唱队、乐队、书画院、美术社及美育志愿服务团队,营造全员美育浸润氛围。

三、夯实美育实践育人的路线图

扎实推进面向人人,尚美育人的“筑梦计划”。唱响学校特色校歌,深入开展“班集体合唱”、美术课堂作业展等活动,增强学生集体主义意识,用艺术活动丰富课后服务时间。常态化开展市、区、校三级年度学校文艺展演,继续加强学生器乐节、学生舞蹈节、学生合唱节、学生戏剧节“四节”联动,坚持举办“美育实践工作坊”,拓宽群体性展示和美育成果交流平台。鼓励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社团活动,持续推进“天津市学生艺术团提升计划”,遴选优秀学生艺术团参加“沽上四季”天津市学生合唱工程、“渠阳号角”天津市学生管乐工程、天津市学生假日乐团等全市及国家级重大演出与交流活动。

四、营造校园美育文化的路线图

把美育融入校园日常生活,编制《学校艺术教育日历》,按照教育规律合理安排学校美育工作,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学校文化氛围。办好“海河音乐台”,并充分利用学校橱窗、展示屏、广播、校园网、公众号等各种平台,打造校园文化艺术展示空间。开展“寻找最美校园”展播活动,推动文明高雅的校园美育文化建设。围绕“弘扬华夏文明,传承津沽文化”主题,做好地方艺术特色课程资源建设征集,在中华传统节日和天津设卫筑城纪念日等重要历史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文化活动,形成新的节日习俗。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建设,持续推动“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计划”,做好中国传统音乐及诗书画印在中小学传承系列活动,鼓励学校开展文化传承与美育主题研学实践活动,坚持办好天津市学生剪纸迎春作品展、天津市学生藏书票小版画作品展、“端阳花会”、“少儿曲荟”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会等,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在青少年学生中活态传承。

五、推进美育评价改革的路线图

深化美育评价改革,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美育档案袋管理,继续把学习艺术类课程和参与学校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中小学生学业要求。研制《天津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量表》,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艺术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校落实本科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至少2个学分的基本要求,注重与专业人才培养相结合,强化审美素养和创新意识的评价。定期开展美育自评工作,及时梳理总结美育工作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有效落实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将美育政策落实、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

六、深化乡村美育均衡发展的路线图

采取对口联系、名师指导、下乡支教等多种形式,推进学校美育教师“培元工程”,鼓励美育名师和城区学校优秀美育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支教,共享优质美育课堂资源,推动高校与中小学、城乡学校之间“手拉手”帮扶机制。鼓励利用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开展学生个性化艺术展示,多形式搭建乡村学生专场展演平台。鼓励社会美育单位开展美育公益项目,支持艺术院校参与城乡规划和乡村振兴,助力提升城乡审美韵味与文化品位。

七、促进美育智慧赋能的路线图

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优质美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深度应用。持续提升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美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利用天津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系统开发美育课程实施所需的、具有天津特色的教育教学、展演展示、互动体验等系列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扩大优质美育资源覆盖面。探索利用传感技术、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活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丰富艺术体验、改进评价过程。基于国家和天津平台进行美育教育教学案例征集、成果展示等活动,促进数字技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探索运用云展览、数字文博虚拟演出、全息技术等促进中华文明的传承创新。

八、加强社会美育资源供给的路线图

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在推进学校美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学校与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拓宽学生文化艺术交流与美育实践平台。发挥“天津市学校美育实践合作组织”协同作用,推动学校与天津杨柳青木版年画博物馆、天津戏剧博物馆、天津歌舞剧院、天津交响乐团等美育实践基地的深度合作与交流互动,推进“华世奎书法文化传习室”、“李平凡版画文化传习室”、“芭蕾美育传习室”等美育传习室建设与发展。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以美育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合唱节”、“津宝音乐节”、“天津国际少年儿童文化艺术节”、“中外人文交流小使者”、“娃娃庙会”、“快乐阳光”童歌演唱等活动,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与国际传播。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坚持办好合唱开放日、“5·11”交响音乐日活动和天津学校戏曲美育大会,促进美育成果互鉴和文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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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程婷

来源 | 天津市教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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