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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两周金文中的繁与繁阳,是全然不同的两个地名:繁为东土地名,似在今山东汶、泗之间,繁阳则为南土汝水流域地名,在今河南新蔡一带。甗铭文所记周王命令出使于繁,班簋铭文记录穆王令毛公掌管繁、蜀、巢诸地,均与西周早期王朝东土经略有关。汶水流域是中原王朝东拓的交通要地,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也是今人梳理商周东土拓殖史的要点之所在。

关键词:两周金文;繁伯鬲;甗;班簋;东土经营

众所周知,西周金文所记有繁地,如晋侯墓地所出甗有周王命令“使于繁”之记载,而年代稍晚的班簋则曰,周穆王令毛班“秉繁、蜀、巢令”。同时亦有繁阳之地,见诸曾伯簠(《集成》4631,春秋早期)、戎生钟(《殷周金文暨青铜器资料库》NA1613-NA1620,春秋)、鄂君启节(《集成》12112,战国)、繁阳令戈(《集成》11347,战国)、繁汤(阳)剑(《集成》11582,战国)等东周金文。东周繁阳,据曾伯簠铭可知,当与南淮夷“金道锡行”相牵涉。而鄂君启节所记的交通路线十分详尽确凿,繁阳实乃楚国属邑。故学界的认识基本一致,以为即《左传》襄公四年“楚师为陈叛故,犹在繁阳”之“繁阳”,其地在今河南新蔡县北,为汝水流域地名。至于西周繁地与东周金文所见繁阳间的关系,便有了诸多分歧。例如郭沫若、唐兰、陈梦家、马承源、林沄与孙庆伟等,大致均主张繁与繁阳所指相同。另如李学勤先生,则力主二者不可相混。这两种意见似乎都有自身的理由,但亦存在各自的不足。

过去探讨繁与繁阳之关系,恰恰忽略了一条非常重要的金文材料,即安徽宿县所出之繁伯我君鬲。若能进一步结合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所出的战国戍緐戈(《资料库》NA1087)及临淄所出“繁丞之印”(《古封泥集成》1633)之西汉封泥资料,窃以为金文繁与繁阳,一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地名,其中繁地在东土鲁中,繁阳则在汝水流域,属南土范围。若将不同区域的二个地名强行牵合,似不可取。更为重要的是,金文繁地其方位或范围的确定,能让我们对西周早、中期的王朝四土开拓,有更为精准的认识,某些历史事件及其细节,亦能藉此得以复原。今以繁伯我君鬲为切入点,简述相关问题如下,以供同行批评。

一 繁伯我君鬲与东土繁地

1987年,安徽宿县褚兰区桂山乡谢芦村村民在平山村附近的深沟中,发现两周之际的青铜礼器5件,计1鼎、1簋、1匜、2鬲。两件铜鬲也即繁伯我君鬲,其形制、纹饰、大小、铭文均相同,当时发表的“简讯”公布了其中一器的器物中原文物照片与铭文拓本。繁伯我君鬲(图一:1)侈口宽沿,束颈鼓腹,袋足内收,足根部呈尖锥状。腹部上下各有一道弦纹,其间则满布窃曲纹一周。此中尤须注意的是其形制。这类铜鬲,分布范围较窄,主要是在鲁中南与鲁东南一带,如滕州薛国故城遗址(图一:3)及沂水县北部的纪王崮1号春秋大墓(图一:4)中均曾成组出土。而鲁中南邾国铜器中亦偶有发现,如中国国家博物馆所藏邾伯鬲(《资料库》00669,图一:2),形制几乎与繁伯鬲同。又如中国国家博物馆2010年新征集的杞伯联体鬲(《资料库》NB1793,图二),也非常典型。研究者以“莒式鬲”命名,颇能彰显此类铜鬲的地域特性。就锥足的形制变化判断,繁伯鬲可能就是“莒式铜鬲”比较早的祖型之一。进一步追溯其源头,似与晚商时期于东土盛行的红陶袋足素面鬲有关。这就为周代繁氏族居地方位与范围的推定,提供了重要的线索。我们可以比较确定地说,两周之际于东土自有一繁地。这一从器型特征所下的基本判断,也可在器物铭文内容上得以佐证。

按繁伯我君鬲于口沿处铸铭文一周,共计16字(含重文2),其文曰:

緐(繁)白(伯)我君媵朱姒宝鬲,子子孙孙永用享。(图三:1)

上引铭文第3字,旧释作“武”,窃以为更似“我”字。按西周晚期叔向父禹簋(《集成》4242)有“我邦我家”之语,其“我”字作,与本铭字形构基本一致,可作改释之依据。又第六字下部笔画不清,旧隶定作“”,但该字形体较长,与卜辞习见之“”字写法不类,今据该字残留的上部判断,更像是“朱”字。若然,则当读作“邾”。而鲁、苏、皖三省交界地带是两周邾国器相对集中的出土地,于地域言,读“邾”也算比较契合。金文姒字一般为左右结构,本铭则上下构形,且上部所从女字,其笔画同样有所残缺。准诸周代女名规律,其“邾姒”之名,为他称形式中的“家长称”,是由夫氏“邾”缀父姓“姒”构成。总的说来,铭文内容比较简单,其所记载的无非就是姒姓繁族首领“繁伯我君”为其出嫁邾国的女儿“邾姒”铸造媵器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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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代封建等级体系中,山东邹城之邾国地位较低,国力又甚弱,传统皆以鲁国之附庸视之,如《春秋经》隐公元年“公及邾仪父盟于蔑”,杜注曰:“附庸之君,未王命,例称名。能自通于大国,继好息民,故书字贵之。”故当时与之通婚的相关国族,亦基本是在邹城的周边,且以小国小族居多。如新泰柴汶沿岸之姒杞(杞伯每亡鼎,《集成》2494;邾叔豸父簠,《集成》4592)与嬴柴(邾羌伯鼎,《集成》2640)、曲阜之鲁(鲁伯愈父鬲,《集成》690)、滕州之滕(邾伯御戎鼎,《集成》2525)、枣庄一带之胙族(邾友父鬲,《资料库》NB0273)、汶水上游泰安莱芜间的任姓之秦(邾君庆壶,《资料库》NB0285)、鲁北章丘一带的子姓鄩氏(鄩伯匜,《集成》10221),等等。这就为同属邾国姻族的繁氏活动区域之判断,提供了有效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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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则,商周时期的诸姒之族,亦多散布在今山东一带。如据商末卜辞判断,有莘(或作侁、先、辛)氏似在今泰山周边,滕州市庄里西村曾出土新(辛)姒簋(《集成》3439、3440),西周早期辛史器(《集成》10582)则提及器主辛史被赏赐“秦金”,也即东土秦地之青铜。费氏殆在今山东临沂费县一带,邹县邾国故城曾出费奴父鼎(《集成》2589)。杞则盘踞于柴汶流域,传世器中有商末亚醜杞妇卣(《集成》5091),说明杞族与青州苏埠屯一带的醜族关系紧密,据传新泰曾出大批的杞器(《集成》3897),东平县亦出土有反映邾、杞通婚的叔豸父簠(《集成》4592),陕西安康市所出史密簋(《资料库》NA0636)则记载了盘踞于汶水下游的“杞夷”“舟夷”“讙不折”等东土诸族。春秋时期鄫在临沂兰陵县(旧称苍山县)一带,宾组卜辞《合集》6536记载商王武丁在曾地驻扎并占考古研究卜讨伐山东蒙阴附近的AAAA方,而临朐县齐趫仲墓亦曾出土属于掠夺品的上曾太子鼎(《集成》2750)。扈大致在泗水、新泰之间,殷墟宾组卜辞《合集》13925“扈伯”与曲阜、邹城之间的“趡侯”并见,滕州市官桥前掌大于屯村北墓地则出土户爵(IIIM308∶26,《资料库》NB1719),而《铭图续》1064所著录的户戈说明户或别族于汶水上游之氏。商周诸姒在东土的存在,同样是寻找姒姓繁族族居地的重要线索。

基于以上两点,并结合繁伯我君鬲本身所固有的地域特征,窃以为两周之际的繁氏其族居地在今山东省境内的可能性较大,且应该于邹城周边寻找。换言之,两周之际,东土自有一繁地。而就金文资料看,甚至在战国时期还依旧存在一个东土繁地。例如,山东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战国墓葬曾出土一件戍緐戈,在戈的内部,铸有铭文二字,曰“戍緐(繁)”(图三:2),说明当时齐境内自有一繁地,且具有一定的军事战略价值,故须委派专人加以戍守。战国时期的齐国虽说强盛,但属“南土”范围的汝水流域,肯定不是齐国的有效控制区域,若说当地的繁阳就是晚周以降的见诸金文的繁地,着实难以令人信从。

二 班簋“秉繁蜀巢令”与甗“使于繁”史事新解

西周晚期以降,东土有繁地,南土则有繁阳,二者泾渭分明,不相混淆。而在西周中期之前的金文资料中,同样记录一繁地,例如:

1.唯八月初吉,在宗周,甲戌,王命毛伯更(赓)虢城公服,屏王位,作四方亟,秉緐、蜀、巢命,锡铃、勒。咸,王命毛公以邦冢君土(徒)驭、(铁)人伐东或(域)戎。咸,王命吴(虞)伯曰:“以乃师左比毛父。”王命吕伯曰:“以乃师右比毛父。”遣令曰:“以乃族从父征,诞城卫父身。”三年静东或(域),无不成。······(班簋,《集成》4341,图四:1)

2.隹(唯)十又[二]月,王令南宮伐豺方之年,[唯]正月既死霸庚申,王在宗周,王[令]使于緐(繁)。易(锡)贝五[朋],[]扬对王[休],用作□□□彝,子子[孙孙]永□□□。(甗,《资料库》NB0853,图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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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簋为毛班所铸,毛班其人见载于《穆天子传》及新出清华简《祭公》篇,是穆王时期的王朝重臣,故班簋年代一般被定于穆世。上引甗则出自晋侯墓地M114,过去由于误读“豺”字为“虎”,所以将之与“安州六器”相联系,归为昭王南征“虎方”器组,包括笔者在内,均犯同样的错误。但新近曹锦炎先生公布日本所藏的同铭卣,旧谓“虎”字形构十分清晰,从犬、从才而作,当释作“豺”。董珊所作甗铭摹本不误,只是器物残破,诸家误释为“虎”。所以,无论年代还是所记事件,都应重新考虑。这两件铜礼器,其铭文均涉及“繁”地,李学勤先生将二者视为一地,且明确指出,“今新蔡以北的繁阳,在《左传》襄公四年作‘繁阳’,定公六年作‘繁扬’,东周金文则作‘緐汤’‘緐杨’等,从没有省去后一字单作‘繁’的”,故主张繁非繁阳。窃以为李说至当。但李先生以为西周金文繁地即《汉书·地理志》蜀郡繁县,在今四川彭县西北,是蜀国的一部分。这恰恰可以再商讨。

据前文所作讨论,东土有繁地应该没有太多疑问。而班簋铭文起首所述之事,即周王命令毛班之父毛伯,赓续虢城公之职事,屏藩周王之大位,以作四方之表率,执命緐、蜀、巢云云,实际上与其后“王命毛公以邦冢君徒驭、铁人伐东域戎”“三年静东域”紧密相联。很难想象,周王需要调动主司西南的毛公远征“东域戎”,且目前也没有确切证据可以用以证明穆王时期的王朝势力已经深入至川蜀地区。所以,这里的“繁”“蜀”“巢”三地,在“东域”寻找更为合宜,且三地应该是团簇在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之内。其中蜀地即《春秋》成公二年“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与《国语·楚语》“蜀之役”之“蜀”,春秋时期属鲁,位于今山东泰安、莱芜、新泰间的汶水沿岸。巢地,窃以为即《左传》成公二年“齐侯伐我北鄙,围龙。······三日取龙。遂南侵,及巢丘”之巢丘,在泰安县界。至于繁地,应该就是繁伯、戍繁之繁,大致当与蜀、巢比邻,故不妨在汶、泗之间找其线索。这就是说,由于战事的需要,周王命令毛班之父毛公,具体掌管柴汶附近的繁、蜀、巢三地,以达击溃戎、稳定东土的目的。这样的解释,鄙意以为较其他的各种说法稍显合理。

过去研究者将出使繁地直接与昭王南征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相牵涉,现在看来成立的可能性已是微乎其微。就铭文言,南宫所伐之“豺方”,似与卜辞“方”(《合集》6648)、“巛(淄)”地(《合集》28180)相关。晚商巛地,乃东土柴汶流域地名。若这一联系不误,则器所记事件就非常合乎情理,即周王在平定东土豺方后,继而命令出使柴汶流域附近的繁地。至于器年代,或许可以再提早一些,如此也能对随州一带出土的东土器作出更合理的解释。当然,此问题大家可以继续讨论,这里只是提供一种思路。

对于上述毛公“秉繁蜀巢令”及出使繁地二事,我们还可用更为宏观的视角加以审视,尤其要考虑周人入主中原后的大的经营策略,而东土恰恰就是姬周优先考虑的镇抚区域。只有东方安定了,西周王朝才能有向南开拓的机会。故成康昭穆四世,东土始终是王朝重点经营的方向。

据近年来的相关研究可知,周人对海岱地区的拓殖,汶水流域为其咽喉之所在:中原王朝势力的东拓,沿汶水两岸而行,是最为便捷的路径。由此向北穿越莱芜谷地,可进入鲁北,向南则可顺洙泗而至薛滕,向东又可经由沂蒙谷地进入沂水流域。此外,汶水流域自晚商始便是中原王朝势力与东夷土著诸部错居杂处之地。晚商时期,当地有大量的由诸嬴、诸姒、诸妊构成的土著之“伯”,同时还有不少代表商王朝武装力量的侯、戍、卫。在商周更代之后,以姬姓为核心的周王朝势力,自然需要通过各种政治与军事手段以取代有商的旧势力,目前所知的最为重要的方式,就是在汶水流域及其周边封建诸侯,如鲁(曲阜)、铸(泰安)、杞(新泰)、成(又作郕或盛,新泰)、宜(莱芜)、(莱芜)、相(或在新泰莱芜间)等,同时还有其他各种临时手段如设监、巡狩、旧族它迁等作补充。但东夷诸族毕竟是久浸商俗,叛服无常,且与南淮夷关系密切。所以,周人不仅要时时防止东夷之乱,且在南拓的前期准备甚至战争过程中,也需要以拉拢东土诸部为前提,我们称之为“攘楚必先安夷”。反之,东夷又会成为南淮夷作乱之时的天然盟友,在西周中晚期历史上,联合反周,可谓屡见不鲜,以史密簋铭所记最为典型。

三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几点粗浅的认识。

其一,两周金文所见繁与繁阳,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地名,不可混淆。其中繁地自西周早期至战国甚至秦汉时期一直存在,为东土地名,大致坐落在汶、泗之间;而繁阳之地则与南淮夷相牵涉,应该在河南新蔡一带,为汝水流域地名。

其二,周王令出使繁地以及穆王令毛公管理繁、蜀、巢三地,均与西周时期的东土局势有关。早在晚商,东土就是商王朝主要拓殖区域,王朝势力与土著的人方诸部错居杂处,交织于汶淄流域一带。入周以后,经由成、康二世的长期经营,东土方有短暂的安定。昭王末年,王朝转而着力南拓,为避免陷入腹背受敌之困境,故不断遣员安抚笼络东土旧族。周王命令出使繁地,应该在康昭时期这一大的历史背景下去理解。穆王即位以后,淮夷伺机北上,与东夷各部联合作乱,故东方又成为王朝倾力镇抚的重点区域,班簋铭文所记,恰恰就是西周中期东土局势的一个缩影。

其三,汶水流域是中原王朝东土经营的咽喉要道,尤其中下游地带,是中原通往鲁北、鲁南及鲁东南的关键节点之所在,故有周王派遣南宫伐豺方、“令使于繁”、令毛公“赓虢城公服,秉繁蜀巢令”以及战国时期齐人设员戍于繁等种种政治与军事举措。

作者:陈絜

来源:《中原文物》2010年第1期

选稿:宋柄燃

编辑:王玉凤

校对:杨 琪

审订:徐和惠子

责编:汪鸿琴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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