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咨询安庆的公租房申请政策,官方做出回应,一起来了解一下。

对此问题,市住建局回复:

由于反映人不是安庆本地户籍,根据安庆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申请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的条件中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安庆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安庆市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其中,低保家庭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3.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不含20平方米)。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2.申请人户籍不在本市市区,已取得本市居住证;3.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4.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期以上(含)劳动合同,同时有正常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反映人又咨询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满足申报条件,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居委、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

信息来源:精彩安庆综合安庆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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