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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为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我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仙游县应急管理局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现通报第三季度我县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
仙游县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
卸油作业不符合安全规范案
简要案情
2024年6月19日,仙游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仙游县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照《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5.2.6应在油罐车静置进行静电释放5min后,方可进行计量、取样和卸油等相关作业。”规定进行卸油作业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仙游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福建省仙游县某工艺品有限公司
未建立两项粉尘防爆制度案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2日,仙游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福建省仙游县某工艺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建立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制度,未建立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仙游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仙游县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案
简要案情
2024年7月19日,仙游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有关信息线索进行核查,发现仙游县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存在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某食杂店经营者陈某某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仙游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瞒报,请拨打仙游县应急管理局电话:0594-8285055举报,查证属实后奖励500一3000元!
来源 | 仙游县应急管理局
编辑 | 罗婷婷
审核 | 林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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