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南昌市出台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解决基层项目在决策审批、招标采购、建设监管、竣工验收以及资金管理与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细则明确,决策程序是基层项目实施的必要前置条件,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替代集体决策。各部门要分级分类制定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方案、专项规划、项目库),未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临时动议。

细则对简化项目审批、优化办理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基层项目在报批前,应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赋码。项目建设单位可合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审批部门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细则还对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变更签证、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档案管理以及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例如对点多面广、小而散的工程,可打包统一聘请监理单位并对其进行考核和管理。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加大检查力度、提升智慧监管水平、畅通监督渠道等方式,强化对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同时,鼓励依托小额工程交易平台,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度,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可分析、可预警、可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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