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萧城执罚决字﹝2024﹞第01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三工程处 法定代表人姓名 崔怀胜 处罚结果 拾柒万陆仟陆佰元 处罚事由 其公司中标萧县国家储备林建设生态修复项目后,经集团研究决定该项目由分公司三十三工程处负责,分公司又转让、分包给安徽省淮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 处罚机关 萧县城市管理局(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10

我是宿小圈

微信扫一扫 免费发公告

宿州智慧生活信息发布平台

一粒宿

宿州那么大,

我是一粒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