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乡村女教师被奸杀,25年后比对DNA破案,让警察难以置信

一个案件究竟能有多离奇?它竟然集合了强奸杀人、机井抛尸、DNA变异、挖坟寻凶等等诸多元素,警察保留关键物证精斑,苦苦追寻25年,直到DNA技术的出现,最终挖坟掘尸才确定嫌疑人。

当案件最终侦破的时候,办案民警无不感叹:这件案子整整经历了两代刑警,案情的错综复杂、扑朔迷离,让人瞠目结舌,如此离奇的杀人案,听都没听过,更别说碰上了。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这起时间跨度25年,案情最复杂曲折,同时结局也是最出人意料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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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噩梦降临

1991年5月23日,河南焦作修武县五里源乡河湾村,31岁的乡村女教师魏淑敏从家里拿出最后的一张100元整钱,带着4岁的儿子骑车去修武县城看病赶集。然而直到夜幕降临,魏淑敏和儿子都未回家。

丈夫曹正峰(化名)在家左等右等,始终不见妻儿的身影,这才惊慌起来,赶紧叫上自己的大哥曹正山,和他一起骑车到县城集市去找。

到了集市,里面的人几乎都走光了,打听一番之后,也没有人见过魏淑敏母子,直到晚上十点,还是一无所获,两人就一起往回村的方向找。

途径一片小麦地时,两人的心突然悸动起来,他们向麦地中走去,曹正峰往北边的鱼塘寻找,大哥曹正山向南边的机井房寻找,曹正山走进机井房后,拿着手电筒仔细查看一圈,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当他把手电筒照向机井里时,眼前的景象顿时把他惊得魂飞魄散,他踉踉跄跄奔出机井旁,大声喊:“正峰、正峰,快过来,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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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鱼塘边寻找的曹正峰听到大哥尖厉的叫喊声,顿时一种不祥的预感直冲脑门,他撒开腿向机井房跑去。

曹正峰顺着手电筒光向机井中看去,只见一个幼童的尸体漂浮在水面上,他再也撑不住,浑身战栗着喊道:“完了,全完了......”

“叮铃铃!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响起,修武县公安局值班民警拿起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焦急的声音:“是公安局吗?我要报警,我的侄子被杀了,你们赶紧过来。”

修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范新河接到命令后,带着刑警队员快速赶到现场。范新河往机井中一看,孩子尸体头朝南、脚朝北、侧着身漂浮在水面上。

他立即让队员勘察现场,收取现场遗留的犯罪嫌疑人痕迹物证,在案发现场,警员仅提取出一枚犯罪嫌疑人的鞋印,初步判断为成年男性的足迹,井旁还有散落的几块砖头,除此之外再也没有找到其他有用的线索。

现场勘察结束后,刑警队员开始打捞尸体。据付新忠回忆,虽然此事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他仍对当时的情况记忆犹新,他说自己一辈子都忘不了打捞时那个孩子的情景:双手紧握、闭着嘴、闭着眼,脸色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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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尸体打捞上来之后,曹正峰确认被害儿童正是自己四岁的儿子,当场嚎啕大哭起来。

刑侦技术人员立即对孩子的死因进行检查,发现孩子头骨呈粉碎性骨折,初步判断为头部受重击而死。

正在刑警们对案情进行分析的时候,一位刑警听到井中传来轻微的响声,他用手电筒一照,顿时惊呼起来:“队长,又有一具尸体漂上来了!”

曹正峰本来还幻想着妻子也许还活着,听到刑警的这句话后,心中的期望彻底破灭,连往井中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范新河立即走到机井边,井中的尸体赤身裸体,明显可以看出是一具成年女性的尸体,此人正是失踪的魏淑敏,也是头部被遭受重击而死。

可让办案人员疑惑的是,在机井房里,办案人员没有发现丝毫的血迹,就连机井壁中,办案人员也仔细进行了检查,并没有发现任何喷溅的血迹或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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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当时刑侦技术的落后,还不具备夜晚现场尸检的能力,在打捞出魏淑敏的尸体后,警察立即封锁了现场,准备天亮后再进行尸检。

当时正值麦收季节,天气比较炎热,又没有专门的尸体解剖室,法医王卫华为了防止尸体腐烂,紧急向上级公安部门请求支援。

第二天一早,法医在机井房旁边找一处合适的位置,铺上凉席,全市仅有的4名法医全部上手,解剖检验工作在烈日下快速展开。

尸检的结果最终确定了被害人母子的死因,因为魏淑敏母子肺中没有水,就可以断定被害人是脑部被重击死亡后再被抛进机井中的。

法医还在魏淑敏体内提取到一枚精斑,这枚精斑是嫌疑人留下的犯罪证据,也为25年后查到真凶,留下了最宝贵的物证。

而在麦田的另一侧,范新河和办案人员也有了重大发现,他们在麦田里发现了一条非常明显的拖痕,还找到了一只36码的女士白力士鞋,拖痕一边指向机井房,另一边指向麦田中间的道路。

那只白力士鞋,正是魏淑敏案发前穿的鞋。很显然,这是犯罪分子杀人拖尸所留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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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追查真凶

从河湾村到县城大约需要15分钟,办案人员经过查访,确定魏淑敏被害的时间是当天中午的12点15分左右。

可是让办案人员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由于当天是农历初十,正是农村人上县城赶集的时间,麦田间那条乡村公路上人来人往,无论是时间、空间,还是在逻辑上,都不适合作案,可案件就这样发生了。

为了寻找可疑的犯罪嫌疑人,办案人员在河湾村进行了大量的走访,几位村民正是在案发时间点前后到途径现场,他们向办案人员反映了看到的一些情况。

据其中一位男性村民反映,他是12点10分左右路过案发地点的,当时他刚在地里干完农活,准备到县城赶集吃饭,在路上,他看到麦田沟渠里有一个身穿白色背心的男人在来回走动。

这个人身高1米7左右,偏瘦的身材,剃了一个光头。

据另一位女性村民宋连荣反映,她大概在12点13分左右骑车路过案发现场,在麦田沟渠旁的大石头上,她看见一位30岁左右的光头男子坐在那里,眼睛阴冷地朝自己盯过来。

宋连荣感到浑身起鸡皮疙瘩,急忙加快了骑车速度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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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发后的12点18分,又有两位村民骑车路过案发地点,他们只看到一个黑色的自行车翻倒在路面上,车前梁绑着一个小孩的座椅,并没有发现那个光头和魏淑敏母子,可见此时案子已经发生了。

两位村民并没有对路上翻倒的自行车有太多的疑虑,他们以为自行车主人到麦田里上厕所去了。如果他们当时能下去探查一下,也许能阻止犯罪的发生,可现实没有如果!

很显然,在这个时间段,穿白色背心的光头男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魏淑敏母子在短短5分钟之内被嫌疑人控制并杀害,可见嫌疑人是一个十分狠毒的人。

办案人员还在现场发现了清晰的自行车轮印迹,当时人们出行主要依靠自行车,所以办案人员对每种自行车的车轮印花都几乎了熟于心。

范新河看到车轮印的第一时间,脑海中就显现出黄河牌自行车轮胎的印花,而这个牌子的自行车,正是被害人当时所骑的。

办案人员跟随着自行车印迹一路追查,在100多米后,自行车印凭空消失,现场也没有发现自行车,按说这么重的自行车,就是成年男子也扛不远。范新河望着不远处的鱼塘,有一种想法顿时浮上心头。

办案人员找来铁丝制成钩子,末端栓一根绳,围着鱼塘甩铁钩打捞。果然不出所料,办案人员刚甩了七、八次,铁钩上就猛的一沉,几人合力将自行车拉上岸来,而这辆自行车正是被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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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查找被害人的衣物和杀人凶器,办案人员找来抽水机将鱼塘里的水抽干,赤脚下去一点一点的摸索,除了找到十来个砖块外,再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东西。

办案人员非常疑惑,像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血迹的犯罪现场,凶手是怎样做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