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微生活综合管理

资料:央视新闻、国家医保局网站、“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镇雄交了2025年医保

且常年在外务工的老乡们注意啦!

今天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在以前

买了医保在外看病需要自己先垫付

出院后再回参保地报销,非常麻烦

而且异地医疗费报销还需要审核

要很长时间才能走完报销流程

但是,自2023年1月1日起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

结算经办规程》正式实施

意味着镇雄买了医保在外地看病就医

可以直接报销了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住院产生医疗费用时

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就行

医保支付费用将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

不用再垫资、不用再跑腿

也不用再耗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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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需要参保群众在就医前先进行备案

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如何办理?如何就医?

就医前未完成备案的,还能享受吗?

今天,小编整理来了相关资料

跟大家一次性讲清楚

1、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均可以申请。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出就业创业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此外,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2、如何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的流程可以分为“备案-选定点-前往就医”三步。医保异地报销详细的操作步如下:

1. 办理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很重要的一步就是备案。备案,即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登记,让定点医疗机构能够获取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

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根据提示进行实名和人脸认证后,进入异地就医备案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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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的备案申请,并实时查看备案的进度。

① 选择备案信息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后,点击【开始备案】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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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提交备案告知书

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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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填写备案材料

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完成备案人个人承诺电子书签名。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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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查看备案结果

备案信息提交后,可以看到备案人的基本信息。点击菜单栏【备案记录】按钮,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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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选择定点医院

我们在备案时,要选好定点医院,后续只有在定点医院看病才能报销。

打开“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在“异地就医”页面,可查询全国范围内已开通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已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

3. 前往就医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前往本人备案的就医地已经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执行。如果对当地医保政策不了解,可以拨打社保热线进行咨询:当地区号+12333。

完成以上步骤,就可以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啦!

3、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是多久?

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参保地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时限的,按参保地规定执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的,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

4、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哪里的医保报销政策执行?

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例如:昭通市某在外务工人员,2022年7月1日在浙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费用。费用总额64.29元,基金支付48.89元。此笔费用共两个药,按照就医地目录支付范围具体为:甲类药品阿卡波糖片32.52元,全部符合基金支付范围;乙类药品瑞格列奈片31.77元,其中28.59元符合基金支付范围,3.18元为乙类先行自付。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符合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共计61.11(32.52+28.59)元,乙类先行自付金额3.18元,按照参保地的支付比例80%,基金支付48.89(61.11*80%)元。

5、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回到原参保地医保还能继续使用吗?

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6、就医前未完成备案的还能享受直接结算吗?

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员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在出院前补办: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在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同时,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相关费用一并纳入核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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