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在入职时,需要你保证3年内不生娃,这就是《不生娃承诺书》,当然资本家还不好意思,会将名字美化成《员工计划生育协议书》。有些要求你没有隐瞒职业病以及影响工作的疾病,这就是《不能有职业病承诺书》,但名字也不好听,他们不好意思这么叫,所以人事部会帮资本家想办法,可能改称为《员工疾病诚信要约》。

除了以上两个,还有些企业入职时让你签署一大堆协议,连同劳动合同等在内,你认真看一遍就要一天时间,但是他们要求你1个小时内签好名。比如厚达15页的《离职后不允许前往竞争对手上班的承诺书》,你根本看不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一句话,但你不知道在哪里,也来不及看,就签字了。这句话大致是这样描述的,“员工离职后2年内若为如下但不限于这50家竞争对手工作,则触犯本承诺书条款,需立即主动从竞品公司离职,并一次性支付100万元违约金”。

具体这里讲过了《前雇主罚你100万,你缴不缴?》,非常霸王条款,有些违约金居然是200万甚至300万,令人发指,能消灭一个中产阶级及其家族。大多数签署这种巨额罚款协议的员工,月薪才几千块,他们根本接触不到高达几百万的保密信息,也不掌握高端技能,这本来是国家用来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却被人为被企业及其法务部用来作为企业增收和剥削已离职员工的工具了。

其实这本该是离职时公司跟你签署的,而且是协商、自愿原则,你不愿意签就不签,你觉得不需要离职后24个月内那每月1/3月工资的竞业补贴。但公司在你刚入职就要你签署离职后的承诺书,更坏的则是将这个承诺书糅杂进了劳动合同里,混淆你的视听,你不得不签。《离职员工巨额罚款承诺书》他们也不好意思这么叫,改称为《企业员工竞业禁止协议》,乍一看你根本不知道这是啥意思。正对了我常讲的那句话,“坏人总是催着你在短时间内仓促做出代价高昂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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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到生活中,最大的类比就是闪婚,当然你自己也有责任,可以这么说90%以上的闪婚,就是代价高昂到整个后半生的抉择,但有人就几天甚至1小时做了决定,还美其名曰“一见钟情”。闪婚尽管也有自己一时冲动的成分,但更多是被人催促甚至设计所致。

回到职场上来,报到时,还有其他类似入职就要你签字文件,究竟要不要签呢?我建议大家先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的得看了后心中有数了,再签字,实在不合适的可以问下人事能否不签,不签是不是就不让入职,不让入职一般赔偿金是多少。

正常入职第一天就不让报到的,误工费是3个月,起诉的话大致可以获得2-4个月工资,这点大家记住,国内不是没有保护你的法律手段。其他维权和举报的渠道还有很多,比如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甚至信访等等,只是你平时没有去查询。

我们来看个具体案例,看这次这位群友遇到了什么承诺书,能不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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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哥您好,入职一家民办高职院校宣传岗位offer,”

民办高校,大体就是教育培训行业的学历教育机构,属于民营资本投资的,就是民企。如果不是全国连锁的,也就是全国都有分校的话,那是未上市民企,因为还没具备上市的规模。

宣传岗位,主要为了招生,大致属于销售的分支,主要工作其实是招生,一年大概招生两次,主要在寒暑假前后那两三个月,你的工作会比较忙。

“签约时有一份承诺书,请问这份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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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浏览下这份承诺书,主要包含了三个内容。

名称叫“计划生育、职业病”相关的诚信承诺书,也就是用道德绑架你,一旦你违约他们就判定你是不诚信,不诚信则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处罚你,比如非法辞退,比如不给赔偿金,比如扣你的工资等等。

但是他们是纸老虎,你不用怕。我们挨个来看。

第一部门内容是要你承诺自己没有任何职业病、各种精神病病史,也未存在任何职业病、精神疾病潜伏状况。这个本该在体检时就检查出来,公司通过了你的体检报告,后续就是公司的问题了。

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职业病的类似免责承诺书,来自行取消对职业病患者的法定赔偿责任。

这个民办学校有意将你在职期间所患的职业病,推脱到你入职前就天生有了病,这是站不住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相关免责承诺书、协议等,都是无效的。即使你签署了职业病免责承诺书,该承诺书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职业病免责承诺书是无效的,所以,即使你们学一下发现了你有了职业病,也无权辞退或者视为你自动离职,他们无法通过此类承诺书来免除自己的责任。他们的责任包括继续跟你履行合同,让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辞退你是给你法定的赔偿责任。

总之,这第一部分内容,虽然不违法,但不受到法律的支持,你签了也没大问题,这是霸王条款。不签则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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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内容是让你不生娃的,要求你承诺入职前未怀孕且入职后两年内不生育。否则公司可以不给与你调岗、请假,又视作你为自动离职。即使不辞退你,你在怀孕期间、哺乳期间及产后回来上班后,你要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工资待遇大概率会给你降薪,等等。

这属于不生娃承诺书,在法律上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或允许签订此类不生育保证书。因此,单纯从签订不生育保证书这一行为本身来说,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但这个承诺书本身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的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歧视劳动者,也不得以不正当理由解雇劳动者。不生育保证书,剥夺了你这期间的生育权。

因此,哪怕你签了字,但这种不生娃承诺书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签了也没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也可以打官司起诉公司,当然事先协商、和解最好。

如果你实在不愿意麻烦,也是同样的询问公司能否不签这个承诺书,如果不让入职的话,给与多少个月的补偿金。

第三部分内容,是说你因为刚刚前两部分内容,导致学院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要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给单位各种费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前面两者都是跟法律相抵触的,后面的让你所做的赔偿就是无稽之谈了,更不必在意。

“两年内承诺不生育,目前确实没有这方面的计划,而现实情况我也无法预料,若真发生了,我就要自动离职?”

我的整体建议是不签,等着他们不让你入职,然后你谈下给你多少赔偿金,如果能给一个月也就算了,你加紧其他家求职去,这种民企各种霸王条款,可以预见你入职后会受到更多不平等条约和规则的限制甚至虐待。

如果你之前长期失业,这家公司还比较高,又靠近你家,那这份工作对你来说正当其时,就签字吧。总之,届时不可能就被视作自动离职那么简单,该有的赔偿责任学院一分钱少不到,他们想赖也没那么容易,都有仲裁、监察、诉讼等法律程序等着他们,你不必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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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大家记着,在面试后谈Offer时,入职15核心问题你要事先搞清楚,否则不要轻易离职或者停止求职动作。

《入职前15问》

1,劳动合同跟谁签?是直接跟咱公司签,还是第三方外包合同?合同期几年?有没有竞业禁止协议?要签不生娃、没有职业病等承诺书吗?工资、社保、公积金以及个税是在哪家公司缴纳和扣除?

2,我的职位名称具体是什么?带不带人,带几个?

3,我们是五天还是六天工作制?具体是早上几点上班,下午几点下班?中间午休多久?午餐自己解决?

4,月度基本工资多少?是不是固定工资?还是“底薪+提成”?

5,能够写进劳动合同的每年发放基本工资的次数,是12次,还是13次,或者更多?

6,季度和年度奖金有没有,分别是多少,能不能写进合同?

7,报到日期哪天?

8,年假天数,病假天数?

9,我汇报的对象是谁?是不是就是面试我的那位部门主管?TA来了几年?TA的职位抬头?TA手下目前几个人?TA在不在本地工作还是在其他城市的哪个分公司?

10,我入职的该职位上的前任是什么离职原因?TA几号会离职,还是已经离职?

11,报到通知(Offer)是否有违约金?劳动合同有没有违约金?有的话各多少?

12,每月发放工资的时间,是当月发,还是下个月,具体几号?

13,五险一金是不是都缴纳?有没有补充公积金?

14,社保缴纳按哪个工资做基数?试用期缴不缴纳社保?试用期工资打不打折?

15,有否班车、购房补贴、伙食补助、员工意外险、子女医疗险、分红和股权激励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