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一份落款为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的“关于东港市发生一起强奸案件的情况报告”在网上流传并引发关注。该网传报告中提及,案件中被害人系东港市第三高级中学学生,嫌疑人是东港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务主任。警方已将该案立为强奸案调查,案件相关细节和其他证据材料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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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究竟是咋回事?

2024年10月4日,东港市公安局接警,该市第三高级中学有学生遭性侵。警方立即立案侦查。据媒体报道,嫌疑人田某某从2023年9月起,多次对受害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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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报道中特意指出:被害女生首次被强奸的时候,已经年满16周岁。据警方称:根据被害女生以及家属的陈述,已对该案件立为强奸案调查,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 该事件一经曝光,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

有网友质问,强调满16周岁罪行能轻吗?作为一名为人师表的人民教师这样做,必须加重处理,不然以后女孩子上学都没有安全感了。

有网友现身说法,我今年35岁,我初中的教导主任,当时大家也就14岁左右,那个教导主任只要哪个班级的女孩子好看,就找人家去他办公室给人家补课,当时小不懂,现在想想,当年长得丑,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优势。

有网友深度解读,14岁以下,为幼女,无论是否同意!满16岁,是部分民事责任年龄人,此年龄段作为被害人,施害方的罪责认定时会考虑具体情况和情节。愿办案人员在侦办和审判全程,体现公平正义,起到惩恶扬善、引导正确品德的作用,实现人民群众最朴素的诉求!

有网友表示,对于校园案件必须从严从重打击。不能姑息养奸,后患无穷。埋下祸根殃及未来,要引起全体人民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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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的发生,让所有人为之震惊。万万没想到,在校园里,老师本是学生信任的监护人,却成了残害学生的罪犯,可谓罪大恶极!

学校乃是培养未来社会栋梁之才的摇篮,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方自当责无旁贷。此案的发生,说明师德教育刻不容缓,很多所谓的老师根本不配为师。

东港校园性侵案,再次向所有人,特别是家长敲响警钟。关爱自己的孩子,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多下功夫,要成为孩子的贴心人,保护者。要与孩子保持良性沟通,发现异常及时介入处理,为自己的孩子成长路上“保驾护航”。同时,也呼吁校方、教育主管部门包括整个社会,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让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