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秦都区“双减”办针对违规学科类培训密集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现将近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如下,希望各位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确保个人利益不受损失。
案例一:
1.史某某,身份证号码:610424********3563,以个人名义租赁玉泉路丽彩潮流港3楼302—306室,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秦都区“双减”办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举办,并对举办者处以16346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方某某,身份证号码:610404********2018,以个人名义租赁七里铺十字科技大厦4层,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秦都区“双减”办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举办,并对举办者处以702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3.位于启迪国际城C座项目一层16号的及善及美家政服务部,在业务经营范围之外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秦都区“双减”办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予以行政警告,并作出处罚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4.卓某某,身份证号码:610113********1620,以个人名义租赁启迪创客三楼,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下一步,秦都区“双减”办将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进一步进行立案查处。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3号)已于2023年10月15日起实施,处罚办法中针对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秦都区坚决贯彻“双减”工作要求,将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打击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切实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秦都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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