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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推进执法公开化,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经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审核,四川省交通警察总队审批,同意在遂宁市安居区辖区内启用4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电子警察),现将取证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的违法行为等信息通告如下:

一、通告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7日。

二、启用时间

2024年10月8日0时起正式启用。

三、新增非现场取证设备位置及名称

(1)闯红灯抓拍设备2处

1.G247国道与会玉公路路口东向西

2.G247国道与会玉公路路口西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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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卡口设备2处

1.梧桐北路与安北东路路口至安居方向

2.梧桐北路与安北东路路口至机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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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非现场取证设备可记录的违法行为

1.闯红灯抓拍设备可记录的违法行为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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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卡口设备可记录的违法行为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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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自2024年10月8日0时起,上述电子警察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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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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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遂宁公安

编辑:陈 竑

责编:赵 鑫

编审:詹良华

终审:周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