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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流六荣风电场用地的需要,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使用土地范围

北流六荣风电场共39个地块,涉及北流镇河泉村六组,六荣村委会和六荣村四组、六组、九组、十组、十二组,六行村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民安镇六感村六一组、上河组,清水口镇大荣村兵一组、兵二组、甶子组、元水组,新荣镇扶中村委会和扶中村虾塘组、沙佳组、易屋组、高一组、高二组,五常村委会和五常村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二十组,新荣村冲肚组,毓山村委会和毓山村二十组、大村组、东村组、岭脚组的土地。四至界址以实地放样为准。具体详见《北流六荣风电场勘测定界图》。

二、拟迁坟补偿标准

按照《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北流市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修订版)> 的通知》(北政规〔2023〕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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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上述范围内坟墓的坟主亲属联系黄先生(电话:15607719876)办理迁坟手续。

特此通告

北流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转发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