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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数字法院建设是司法领域实现全面数字赋能、全程预警监测、保障适法统一、提升司法质效的一场重塑性变革。2023年以来,上海法院以场景建设、数字建模为重点,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开创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上海数字法院》专栏持续关注数字法院建设,讲述我们如何通过数字改革向“数据”要质量、向“技术”要效率、全方位赋能人民法院工作的故事。
勤勤恳恳工作、辛辛苦苦发明,
到头来,
公司把我的创意换成“一桶桶金”,
我既没有名又得不到利。
职务发明奖酬究竟到哪里寻?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申报建设的
“职务发明奖酬案件适法统一”应用场景,
为解决职务发明人奖酬“实现难”破局。
聚焦职务发明奖酬案件症结
做好职务发明奖酬的兑现,对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热情、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对职务发明奖酬案件进行司法统计分析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类案件普遍存在原告胜诉率低、判决确定的奖酬数额同原告诉请之间差距较大的特点。
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后果?
上海数字法院建设启动后,我们也在思考,能否利用场景模型筛选出职务发明奖酬“实现难”案件,并透过这些案件,明晰困扰司法实践的主要问题,制定类案全流程监管方案,通过对相关案件审判组织的提示预警,进一步提高类案审判质效,推动解决职务发明奖酬“实现难”等问题。
经过充分研讨,我们进一步确认了场景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就这样,“职务发明奖酬纠纷的审理情况监督”应用场景建设的“通关之路”开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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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建设的“通关之路”
我们对近年来上海法院的职务发明奖酬案件进行初步分析,并拟定了数据范围及业务规则,选取涉诉标的额、结案标的额等关键信息,进行数据碰撞、对比,最终筛选出了判决确定的奖酬数额同职务发明人诉请的奖酬数额之间差距较大的案件。
对于筛查出的案件,我们充分发挥专业法官的经验和智慧,进行了细致的复核和深入的分析。结果显示,司法实务中,导致职务发明奖酬“实现难”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举证困难。职务发明人作为劳动关系中相对弱势的劳动者,较难知悉职务发明专利是否被实施以及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更难以直接获取相关证据。
二是维权成本高。通过司法救济获得奖励报酬,需要证明单位在产品中实际使用了职务发明专利,导致劳动者往往需要购买价格高昂的专利产品进行比对,而司法鉴定、证据保全、聘请律师等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三是保全申请难。由于证据保全申请所需初步证据的缺失,职务发明人的保全申请一般难以得到支持。
然而,由于上海市范围内职务发明奖酬案件总量相对较少,导致筛选出的案件线索也相对较少,这三方面问题是否真的具有代表性?
为解决这一疑惑,我们将目光转向全国,通过查阅全国法院近年来以判决方式审结的职务发明奖酬案件的裁判文书,对上述问题进行逐一验证。在确认前述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切实存在后,我们对应用场景后续建设工作的信心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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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示审判组织才能既精准又高效?我们分析前述问题后发现,职务发明奖酬“实现难”归根结底在于职务发明人与单位之间诉讼地位的严重失衡,因此一致认为有必要在开庭排期时对审判组织进行提示,以便审判组织能够及时介入案件审理,通过灵活适用证据规则、加强法律释明指导等方式,有效平衡职务发明人和单位之间诉讼地位,充分保障职务发明人的奖励报酬获得权。
为进一步优化提示效果,我们还创新性采用“提示+典型案例”提示方法,针对标的额较大的案件,挑选典型案例并同步提供给审判组织参考,促进适法统一。
模型嵌入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
经过场景推广、全市数据反馈、嵌入测试等环节,我们的应用场景正式嵌入法官的审判办案系统,场景名称也从“职务发明奖酬纠纷的审理情况监督”变为了“职务发明奖酬案件适法统一”。
现在,在职务发明奖酬案件排期时,审判组织成员就会收到场景提示。效果如何?有一位所办理案件被触发提示的法官表示,在该场景提示下,他及时与合议庭成员就案件审理要点展开研讨,在庭审前向当事人充分释明了法律规范,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进而准确高效查明了案件相关事实,确认了核心争议焦点,进一步提高了庭审质效。
而对于刚刚办理此类案件的“新手”法官,他们也纷纷表示,该场景中的典型案例能够帮助其尽快熟悉职务发明奖酬案件的审理要点,为依法审理职务发明奖酬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百尺竿头须进步,十方世界是全身。我们始终认为,模型嵌入不是终点,而是审判提质增效的另一个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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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模型嵌入审判办案系统后,我们也开始思考,如何在提示的同时最大程度发挥应用场景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实质性化解职务发明奖酬“实现难”的难题。
于是,我们围绕职务发明奖酬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制发了《“职务发明奖酬案件适法统一”应用场景办案指引》,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出发,就职务发明奖酬案件的支付义务主体认定、约定合理性审查、奖酬数额确定、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据保全审查的相关要点及注意事项进行了逐一阐明,指导审判组织在收到应用场景提示后妥善审理职务发明奖酬案件。
下一步,我们还将以本场景为基础,继续探索 如何进一步完善职务发明奖酬分配机制,如何 进一步明确发明创造权属分配问题,如何进一步处理好竞业限制与自由择业间的平衡问题等,依法保障科研人员权益,充分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热情,为国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上海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本期作者
付 凡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助理
来源|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信息管理处
文字:付凡
责任编辑:吕怡宁、秦小月、郭燕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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