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都市报

|通讯员 华萱 温都记者 吴祖坚

温都讯昔日好友大打出手,一人鼻骨骨折 ,一人涉嫌犯罪 ,究竟因何而起,结局又会如何?

金秋开学季,小豪(化名)收拾行囊,为即将开始的新学期做着准备。

回想起最近几个月的经历和对小胡(化名)造成的伤害,小豪不禁流下了泪水。

小豪和小胡是同窗好友。今年4月的一天,因小胡一句带有侮辱性质的玩笑,两人发生口角。小豪在争执中打伤小胡的鼻子。经鉴定,小胡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小豪的行为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虽然小豪一家积极调解,但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共识,双方未能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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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侦查机关将小豪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移送至平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细致审查。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纠纷仅因小事引发,若能在审查起诉环节促成和解,影响的是孩子的一生命运。为此,检察官向正规医疗机构询价,确定合理赔偿金额,就赔偿诉求进行居中协商。

面对小胡家长一开始的回避、拒绝,检察官主动做起沟通工作。考虑到小胡家长在外地工作无法参与现场调解,检察官采用直播连线方式,邀请小胡家长线上参加调解。最终,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化解双方矛盾,顺利帮助小豪重返校园,检察官联合二人所在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对小豪的家庭环境、在校表现、父母监管能力进行考察后,9月3日,结合小豪积极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检察官最终决定对小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适用轻罪一站式办理机制,在当天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小豪顺利成长。

这个9月,小豪在检察官的帮助下重新回到学校。虽然走了弯路,但收获了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校园生活的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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