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假日期间

免不了同家人聚餐、与好友聚会

但请大家牢记

饮酒以后绝对不要驾车呦!

“国庆节”期间兴县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10月6日

兴县公安交警依法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3起

1、2024年10月6号下午14时14分许,兴县交警大队高速东口执法站在工作中发驾驶员闫某军(14232519********31)驾驶无牌普通摩托车,行驶至西肖线福林家苑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数值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将该驾驶员带至县人民医院抽血化验,后将其带回交警大队经公安网查询该驾驶员闫艳军,2023年7月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兴县交警大队处理过一次,构成再次酒驾,案件正在做进一步办理中,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2024年10月6日21时04分,兴县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洼治超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刘某红(14232519********18)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城干线120师至柳叶沟路段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53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3、2024年10月6日21时47分,兴县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洼治超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成某(14232519********91)驾驶车牌号为晋A****7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新城干线120师至柳叶沟路段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72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兴县公安交警节日期间不放假

天天查酒醉驾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以身试法

时刻绷紧杜绝酒驾这根弦。

都能遵规守法、平安到家。

切勿因为一时侥幸,让自己悔恨终生!

国庆节假日期间

免不了同家人聚餐、与好友聚会

但请大家牢记

饮酒以后绝对不要驾车呦!

“国庆节”期间兴县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10月5日

兴县公安交警依法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3起

1、2024年10月5日14时57分,兴县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北山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刘某(14232519******7213)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连城大道4KM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43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2024年10月5日01时13分,兴县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北山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张某(14232519******1512)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连城大道4KM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48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3、2024年10月5日13时40分,兴县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魏家滩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李某(14232519******0514)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蔚汾南路振兴社区至石盘头桥南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56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兴县公安交警节日期间不放假

天天查酒醉驾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以身试法

时刻绷紧杜绝酒驾这根弦。

都能遵规守法、平安到家。

切勿因为一时侥幸,让自己悔恨终生!

来源:兴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