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月4日,欧盟就是否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为期五年的反补贴税举行投票。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声明显示,投票中欧委会对中国进口纯电动汽车征收关税的提议获得了欧盟成员国的必要支持。

虽然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但是,当欧盟的投票结果出来后,还是有点难以接受。毕竟,这样的结果,对中国汽车企业来说,受到很大的冲击和影响是比较大的,损失也是比较明显的。如果没有切实有效的应对之策,中国汽车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也会受到不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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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注意到,欧盟在发布投票结果时,也在声明中表示,将和中国继续努力探索替代解决方案,但解决方案必须完全符合世贸组织规定、能够充分解决委员会调查所确定的损害性补贴、并且可监控和可执行。很显然,这是担心中国出台反制措施留下的活口。只是,这种活口,实际也是死路,甚至是陷阱。所谓的“损害性补贴”,是欧盟与美国商量好的结果,是诬陷性理由,并非实际情况。让中国去满足欧盟的诬陷性要求,当然不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切实际的。

反过来,对这种陷阱性很强、诬陷性很大的替代方案,中国是不可能答应的,也是不可能满足欧盟提出的条件的。所谓的替代解决方案,只是欧盟想缓和与中国贸易关系的一种手段,而非带有诚意的方法。如果欧盟真的想解决与中国在电动汽车方面的分歧,可以商量具体的解决,而不是在决定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后,再提出所谓的替代解决方案,且方案明显存在陷阱。因此,中国需要面对的,不是如何去考虑替代解决方案,而是加征关税,是欧盟损害了中国企业利益,是欧盟在配合美国打压中国电动汽车和汽车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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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可以就所谓的替代方案与欧盟商谈,但绝对不能掉入欧盟的陷阱之中,不要用一种利益损害的方式替代另一种利益损害方式,不要为了名义上、面子上的好看,置中国汽车企业的利益于不顾,接受欧盟提出的无理要求,承认有什么“损害性补贴”。中国电动汽车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绝不是政府补贴,更不是所谓的“损害性补贴”。所谓的补贴,是欧美国家编造出来打压中国电动汽车的荒唐理由。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承认或变相承认,那欧美国家会越来越多地采用这种方式,并扩大到其他中国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领域。

我们认为,对欧盟打压中国电动汽车的行为,只有反制,才是最好的应对之策。但反制的方式和方法,可以认真研究,可以更具有针对性和打击力,可以针对不同国家在对待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问题上的行为,提出不同的反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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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新社报道,根据一些外交官的说法,在此次投票中,包括法国和意大利在内的10个国家支持在原有10%的关税基础上加征最高35.3%的关税。而德国和匈牙利等5国投了反对票,另有12个国家投了弃权票。对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国家,中国可以不提出反制措施,可以继续与其发展贸易合作与交流。对投出支持票的国家,则可以有针对性地予以反制,提出反制措施。

首先是法国,作为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最积极的国家之一,必须做出强烈反制。要知道,2023年,法国向中国出口了373亿美元的产品,如汽车、机电产品、葡萄酒、农产品以及奢侈品等,其中,法国总统马克龙出访中国时,一次性的就给了法国160架空客飞机订单。而法国方面恩将仇报,反而对中国电动汽车疯狂打压,当然要予以反制。因此,可以先从葡萄酒和农产品入手,对原产地法国的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并加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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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意大利,在梅洛尼已经访华的情况下,仍然支持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需要予以反制。但在手段上,可以与法国有所不同,那就是除了先对意大利出口中国的化工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外,可以在对意大利的投资方面放慢脚步,减少中国企业对意大利的投资。

再者是荷兰,在按照美国要求,强制要求阿麦斯不能向中国出口半导体设备的情况下,又支持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行为已经相当恶劣,应当坚决反制,可以先从食品、饮料、烟草等入手,做出反制措施。再视情况,扩大到化学及医药产品。

对其他一些国家,如丹麦、波兰等,也可以采取有针对性的反制措施,绝对不能不闻不问,不能让这些支持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国家阴谋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