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无小事
事事系安全
一案一警示
案例警示
2024年9月16日18时许,李某(现住址:温江区涌泉街道清泉社区)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尚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行驶至成都市温江区锦泉街118号门前段,遇同车道前方黄某(现住址:温江区永宁街道杏林社区)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突然向左侧打方向掉头时,导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9月27日死亡。
无牌无证,来路不明。
驾乘轻巧助力车,勿忘头盔始相伴。
不能转弯掉头则不掉,强行转弯掉头危险大。
-安全出行-
供稿:向兴袁
排版:陈曦
审核: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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