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0月8日消息,康美药业公告称,其近日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 52 执 62 号之八《执行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终结(2024)粤 52 执 62 号案件的执行并解除对被执行人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等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公司前期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判决结果,以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 60,916.28 万元。后续不排除渤海信托等相关权利人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法院拍卖或变卖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