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黄浦检察
动物,是自然界的宝贵财富,它们的存在让地球更加多彩。但却有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传播非法捕猎工具的视频等,威胁野生动物的安全。
今年2月,黄浦区检察院在公益调查中发现,某网络平台一用户多次发布涉及捕鸟陷阱、捕鸟网等非法捕猎工具的视频,并详细演示了这些工具的使用方法。同时,该用户使用“点我下单”的文字头像,评论区有网友留言询问购买方式,该用户回复“私”,即通过私信联系的方式从事销售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抢、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因此,检察官认为该用户违法传播捕猎鸟类的工具视频和发布销售信息,危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网络运营者有责任对其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与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内容,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本案中,网络平台公司作为网络运营者未能及时对用户发布的禁止性信息实现有效管理处置,未全面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导致违法信息可能进一步扩散,所致的社会利益受损的情形长期存在。
检察履职
“虽然目前的证据尚不能证明平台对用户发布违法信息存在明知和放任。”检察官表示,“但为了尽快制止违法行为,消除不利影响,从平台端阻止违法信息进一步扩散,我们于3月底向网络平台公司制发了公益诉讼提示函。”提示函中,检察机关移送了相关线索并建议对上述违法发布、销售捕鸟工具及视频的账号进行审查处理,进一步排查平台上是否存在其它传播捕猎野生动物的视频内容,及时予以处置。
收到提示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履行企业责任,并于4月23日书面回复,已对相关视频按照规则进行处置,对店铺售卖的捕鸟笼具进行下架,同时对涉及“捕鸟陷阱”等违规内容进行清理,共查处44篇违规贴文,并全部进行了相应的处置。此外,将持续补充“捕鸟陷阱”的审核策略,建立完善高危词库,确保机审拦截的有效性,加强对“捕鸟陷阱”在相关知识点和人审知识库的补充,提升人审风险意识等。
近日,检察官在该网络平台进行回访调查,再次以“捕鸟”“抓鸟”等关键字搜索某网络平台,未再发现“捕网神器生产厂家”或其他用户违法发布捕鸟工具使用及销售的信息。通过检企的高效联动,快速消除了生态保护领域的风险,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官提醒
保护动物,就是守护地球生态的平衡与未来,检察机关将继续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动物资源的保护。同时,也呼吁社会公众要树立法律意识,爱护动物,共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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