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相邻关系纠纷,

多数都发生在亲友或熟人之间,

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

打赢了“官司”却输了感情,

这些纠纷如何才能“和气”解决?

近日,肇庆广宁县人民法院

江屯法庭副庭长郑焕月

就接到了一起

因建房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

“郑庭长,我们镇有两户村民因为换地后建房产生矛盾,都闹到派出所去了,村里镇里处理好几次都没有解决,麻烦你们来指导下。”江屯镇综治主任邓主任着急地说。

原来,谭伯和阿雄不仅是邻居还是堂叔侄,二十多年前,谭伯需要建房但地方不够,遂与阿雄协商置换了阿雄家部分土地,后谭伯顺利建房并入住。

2022年间,阿雄家开始建房,因为置换土地时约定,阿雄可以贴着谭伯的墙壁建房。但当阿雄的房子建到二楼时,谭伯发现靠西边的窗户无法采光和通风了,谭伯二楼楼顶抛出的30厘米围栏墙也因为阻挡阿雄建设三楼,被阿雄强行拆除了。

为此,谭伯认为阿雄建房影响了自身的利益,多次向村委会、镇综治办反映要求阿雄拆除房屋。

“咱上门去,看看现场,争取化解两叔侄之间的矛盾。”郑庭长决定到案涉地点进行实地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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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我同意和你置换土地,让你把房子方方正正建起来,现在我建房子,你居然到处投诉我,还想去法院告我,做长辈的也不能这么欺负人!”阿雄站在谭伯门口怒吼道。

“你别恶人先告状,你家房子建起来,我家西边的窗户根本没办法通风采光,你还把我的围栏墙拆了,经过我同意了吗?”谭伯也不甘示弱。

眼看双方再次剑拔弩张,

郑庭长安抚双方的情绪:

“你们是老邻居,又都是亲戚,

我们把证据都捋一捋,

有商有量的来。”

郑庭长对争议双方的房屋外墙、谭伯二楼被拆除部分及墙壁裂缝均做了初步勘验并制作了勘验笔录。由于双方都无法提供土地置换前的地形图,为了弄清楚村居巷道规划问题,郑庭长又前往镇政府城建办,了解所在村的村庄规划,并向当年见证土地置换的知情人了解情况。

充分调查取证后,郑庭长渐渐有了头绪:纠纷因24年前亲戚间签订的换地凭证而起,要打开双方的心结要从凭证入手。

郑庭长叫来谭伯:“‘凭证’上面写着阿雄家把地换给你建房,你允许阿雄家建房时在西边贴墙,现在怎么反悔了呢?”

听完法官“一针见血”的询问,谭伯有些不好意思,但态度依然坚决:“我就是希望自家光线充足一点而已,而且我的墙都裂开了,还不知道是不是他家建房震裂的呢。”

“房屋裂缝的出现是否是阿雄建房导致的,需要鉴定才可以得出因果关系,要修复的话,又要委托鉴定机构出修复方案及修复工程造价,连续三次的鉴定费用可能高达数万元,我看了您家裂痕的范围不大,是否要鉴定您得考虑清楚。”郑庭长接着说。

听了郑庭长的话,谭伯感到为难:“那我不追究这个墙的事了,但我还有一口气咽不下,我是长辈,我的围栏墙阿雄说拆就拆,这让我多没面子啊!”

郑庭长便把阿雄也喊来,跟他分析了强拆他人围栏墙行为的不利影响和后果。阿雄自知不对,先低下了头:“谭叔,拆围栏墙确实是我冲动了,我应该先跟您商量,实在是对不住,回头我请您到家里吃饭,再次赔礼道歉!”

见阿雄主动道歉,谭伯也心软了:“侄子建房本来是高兴事,闹成这样实在是不该!阿雄,我这还有装修用剩的材料,明天就给你拿过去!”

在回法庭的路上,

助理黄元俊问郑庭长:

“他俩之前闹得那么厉害,

您说要上门调解,我都捏了一把汗。

没想到真让他们变得一团和气了,

有什么调解技巧,

您也教教我呗?”

郑庭长笑着说:

“调解的最高技巧,

就是从当事人的角度

出发想问题、考虑问题,

不是和稀泥。”

该案成功化解是江屯法庭开展多元解纷的一个缩影。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江屯法庭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的协同配合,积极打造“法庭+”品牌,以“综治﹢网格﹢矛调”运行机制为抓手,依托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建立庭所室共建机制,形成前端源头预防、中端多元化解、后端裁判兜底的矛盾纠纷化解路径。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来,共调解案件30余件,用实实在在的优质司法服务和便利,推动辖区社会和谐与稳定。

来源:广宁发布、广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