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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职教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示:拟向教育部申报“以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兴安职业技术大学“。

关于拟设立兴安职业技术大学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申报、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评议专家组考察评议,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以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兴安职业技术大学”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0月15日。

学校名称

举办者

办学地址

办学性质

兴安职业技术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行政公署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恕不受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10月8日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整合兴安盟师范学校、教育学院资源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其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察尔森师范学校。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建成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自治区级示范校、自治区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也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全区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始终坚持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先后建设7个产业学院,并同107家优质企事业单位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形成了以“六维一体,链式融通”为典型的产教融合办学新格局”,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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