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联合区教育局安全中心对辖区内10所中小学、幼儿园的78辆在册校车开展上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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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无小事,为让每一辆校车都“健康”上路,此次检查旨在督导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同时,要求驾驶员和随车老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校车车况如何、驾驶员有无资质、校车运营规范管理......在检查中,民警联合区教育局安全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校车的制动、导航、灯光、轮胎等部位进行细致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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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安全带以及逃生应急锤等装置,在日常接送学生过程中要实时检查,一定要注意装置的合法有效。”民警叮嘱相关人员要从细微之处做好工作,如应急阀、应急门、急救箱等安全设施要确保齐全且有效。

为了让学生们拥有安全可靠的乘车服务,确保每位驾驶员和随车照管老师都具备合格的驾驶能力和应变能力,民警开展现场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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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中,民警汇总了相关问题,并列出整改清单, 要求校车运营企业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迅速整改完毕。

据介绍,目前,长宁交警已向长宁各学校发放了《上海市校园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告知书》,提醒广大家长们做好交通安全“领路人”和“监护人”,做到按要求停放车辆,驾驶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人行道、未达法定年龄的学生不骑车上路、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

长宁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臻表示,今后,长宁交警将结合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提升工作,细化工作措施,为学生们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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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长宁公安分局提供

撰稿:闫 漫

编辑:毕扬静

责编:王 博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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