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共计13名。

岗位设置

人数

性别

岗位条件

岗位部门

警务辅助人员

勤务辅警

11

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到高中);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能承担夜间勤务工作。

基层所队

110接警员

2

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名山地名地貌;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能承担夜间勤务工作,有接警员工作经验的优先。

指挥中心

报考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岗位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协调性好,男性身高1.72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含)以上;身体质量指数BMI值在18.5-24.9以内(BMI值=体重Kg/身高㎡);

5、心理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服从岗位调配;

6、学历、能力特别突出人员可以放宽年龄、身高要求。

(二)优先条件: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不予招聘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程序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招聘考试主要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个环节依次进行。报名工作、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由雅安市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后续资格复审环节由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依规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程序报名时间共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不予报名)。报名地址:雅安市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老武装部4楼)。

1、选择岗位: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

3、提交资料:报考人员需按招聘要求提供考生近期免冠白底1寸证件照片2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复印件1份,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可提供证书复印件1份,个人征信报告。具备加分条件者请备齐与加分项目相关的材料:加盖民警所在单位公章的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民警、在职民警配偶和子女的证明;退伍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表彰证书;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辅警经历证明;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证明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由雅安市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当场审原件,收复印件。

5、缴纳报名和笔试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此次招聘预先收取报名费5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共计55元/人。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10月12日17:3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政审考察由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负责,政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初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可在2个月内自行到雅安市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退报名费用。

7、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报名表》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雅安市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电话通知考生后续考试安排。审查不合格的,应按要求及时重新提交资料,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可自行到雅安市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退报名费用。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五、面试

(一)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由雅安市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共同实施。其中,110接警员岗位(女性)面试附加考试内容:普通话和名山区地名地貌。

(二)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决定最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额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三)注意事项:携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男性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俯卧撑三个项目;女性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仰卧起坐三个项目。测评为非竞争性,任两项合格即视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同一岗位人数超过比例的取总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

(一)政策性加分条件

1.公安烈士的配偶、子女10分。

2.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8分。

3.在职民警配偶、子女5分。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6分。

5.军龄、辅警经历每月0.05分。

6.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大专2分、本科3分。

(二)加分审核

1、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中“政策性加分条件”一栏预先如实填写自己符合的加分条件,并由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政工监督室进行加分复核。

2、加分审核程序,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以及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加分分值的,均不予加分。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在雅安市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2018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录用资格取消,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雅安市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指定的岗位工作。聘用人员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或拒不到派遣岗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十一、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二)其他待遇。实行辅警层级管理,定期晋升层级、开展教育培训和组织体检,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名山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室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三个月内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辅警出现空缺,可依据专业或岗位需求从本次未聘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举报电话:0835-2309222

雅安市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咨询电话:0835-3227995

来源:名山区鑫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