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10月9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就上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本次《若干措施》共6方面20条措施,涉及津贴补贴、权益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医养结合、助餐服务等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本次政策将覆盖相关老年人群体约85.5万人。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汉桥在会上介绍,高龄老年人和失能失智老年人是养老服务的重中之重。 "老老人"是指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包括高龄失能失智和高龄自理老年人。为确保养老服务工作重点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本市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也参照本政策执行。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本市共有"老老人"69.8万,其中,高龄失能老人16.36万人(经能力评估为失能老人的15.3万人,重度残疾的1.06万人),占比23.44%;高龄自理老年人53.44万人,占比76.56%。同时,还有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15.7万人。因此,本次政策覆盖范围老年人共约85.5万人。

"老老人"基本生活需求能否得到满足,直接影响他们的晚年生活质量。对照护者来说,"老老人"家属无论在生理、心理、工作、生活、时间、精力等各方面,压力都显著增加,"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正是这种状况的真实写照。正因此,"老老人"照料是养老服务之刚需,也是当下许多人对养老焦虑之所在。

郭汉桥介绍,此次政策的创新点集中表现在四方面:一是优化"老老人"补贴津贴制度,推动补贴津贴向"老老人"中的重点群体服务聚焦,提高政策精准性、有效性。

二是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养老设施新建方面,明确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允许多个新建住宅区配建养老设施指标整合利用,实现统筹规划、集成建设。在存量设施改建方面,制定相关操作办法,分类明确不同类型存量设施的改建实施路径和配套政策。

三是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网络。首次提出以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为牵引,强化养老服务中心的资源统筹和服务调度功能、养老服务驿站的延伸网点功能、专业服务商的协同服务功能,推动形成共生发展的养老服务生态圈。

四是深化"老老人"医养协同发展。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及考核机制;鼓励医务人员下沉基层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在职称晋升、薪酬绩效等方面予以倾斜;稳妥推进人口密集区部分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或增加照护床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