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要有车位,拖车要有依据。说话要有分寸,执法要有程序。
近日,甘肃张掖的刘先生向媒体投诉,由于国庆期间不需使用车辆,他于节前最后一天的9月30日下午,将自己的奇瑞汽车停在甘州区西大街移动营业厅停车线内。“那里是划着正规的车位的,是免费车位,也没有提示不能长时间停放。”
整个国庆假期,刘先生没有用车,直到10月7日下午19时许,他赶到停车处取车,却发现原本应该停放他的汽车的车位上停着别人的车。
好好的车停在停车位上,怎么会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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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先拨打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建议他报警。
刘先生又拨打了110,民警又建议他联系交警部门确认是否被拖走了,并提供了当地交警的电话。
刘先生拨打了交警部门电话:确系被交警部门拖走了。
刘先生认为自己停在停车位上,并无违法行为,追问拖车依据,并要求将其车辆拖回原位。
在一段刘先生提供的双方通话的录音中,刘先生明确提问,“我的车在停车线内停着,你们为啥拖走?”对方回应称,“我们领导让拖的。”
事件被报道后,网友都在说:全国人民都想知道这个“领导”是谁?还有网友追问,“到底是官大?还是法大?”“为什么不依法治国?领导说话是法吗?”“领导让拖你就拖,是依法行政,还是依权行政?”
网友认为,就应该让交警把车再拖回原位。
就在网友一边倒地谴责“领导让拖”的时候,交警部门发布了情况通报进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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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通报中,交警部门没有再提“领导让拖”,而是说刘先生长期占用车位。
通报说:经核查,市民刘某于9月12日21时许,将自己车辆停放至张掖市甘州区西大街移动营业厅门前公共停车位,该车位系为方便群众办事所设。10月1日11时许,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反映该车长时间占用停车位的举报后,遂将该车拖走。目前,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与当事人刘某进行了沟通,当事人表示认可。
看来事情并不是像刘先生刚开始说的那么简单,他没有说出全部事实,甚至故意伪造了停车时间。明明是9月12日停车的,到10月1日拖车的时候,已经停了18天之多,却谎称是9月30日才停的。
事情算是出现了反转?有网友说,那是公共停车位,有公共属性,不是你一直停在那的理由。公共停车位是为公众服务的,如果你的车长期占着车位,会被认定为挤占公共资源的僵尸车。还有网友说,如果长期停放不动,拖走没毛病。这就像去公共厕所占用厕位一样,你正常如厕使用可以,但长时间霸占肯定不行。甚至,还有网友建议交警起诉该车主名誉损失罪,诽谤罪,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因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能随便发个视频就可以诬告别人。
公共车位是为办事群众临时停车的,个人长期占用确实不妥,但是交警这样拖走就一定合理合法吗?从网上曝出的视频和图片来看,此处是实线公共车位,可以长期停放,如果有时效,是否有提示? 警接到举报就拖车,是否经过实际调查,拖车依据是什么?
退一步说,就算交警部门以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挤占公共资源、影响其他群众的正常使用为依据,将车辆拖走。交警部门在拖车之前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与告知?
从刘先生的经历来看,交警部门在拖车之前并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告知或提醒,而是直接采取了拖车措施。这不仅让刘先生感到措手不及,更让他对交警部门的执法依据产生了质疑。
交警部门在一开始面对刘先生的询问,并没有认真对待,不仅未能提供明确的拖车依据,反而简单地以“领导让拖的”为由进行搪塞。这种模糊的回答不仅无法让刘先生信服,更让公众对交警部门的执法透明度产生了怀疑。
在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任何执法行为都应当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就刘先生的事件而言,交警部门虽然有权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车辆进行拖车处理,但在拖车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与告知。一方面,交警部门应当核实车辆是否确实存在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情况;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告知车主相关情况,并给予车主合理的申诉机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应当注重人性化管理与服务。例如,在设立公共停车位时,可以明确标注停车时限与注意事项;在拖车之前,可以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车主相关情况;在拖车之后,可以及时通知车主前来处理相关事宜。这些人性化的管理措施不仅能够提高执法效率与公信力,还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矛盾与冲突。
这件事,刘先生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还说谎,肯定有不对的地方,但警方在执法过程中,程序上有瑕疵,而且在第一次回应的时候很不严谨,用“领导让拖”来回复,很容易激起网络舆情。
说到这里,插句题外话。这是个公共停车位,如果是平时,普通百姓都是临时来办事,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可能天天往往这里跑,更不可能天天盯着一个车位,发现那个车位长期停着同一辆车。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某个单位的某个领导经常在这里停车,直到有人占用了车位而且长期不挪走,影响了领导停车,领导才打电话举报了。如果是普通百姓,心急火燎地办事,来了又走,怎么可能知道这辆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普通百姓来一次就走了,也犯不上去投诉。
因此,事情真的算反转了吗?大家自己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常识,给出自己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