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9日电,成都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建议。意见提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意味着该通知实施后,买房即可在成都落户,通知具体实施日期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