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批准,连平县纪委监委对连平县实验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周英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英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待和发放津补贴;违背组织原则,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他人财物;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食堂承包、校服采购、教辅材料订购、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英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连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周英华开除党籍处分;由连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万绿清风、河源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