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新闻通气会解读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落实金融支持政策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通知》。《通知》明确延长两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文件期限至2026年底,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增长,更好地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

《通知》明确延长两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文件期限。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一级巡视员董龙训解读道,2022年11月和202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出台了“金融16条”与经营性物业贷款两份政策文件。“金融16条”明确,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自2022年11月通知印发之日起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不调整贷款分类。2023年7月,两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将该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第二个文件提出,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该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这些政策对促进房地产市场风险化解、改善行业流动性发挥了积极作用,上述这些阶段性政策原来是2024年底到期。

这次政策调整,明确将“金融16条”中存量融资展期政策和经营性物业贷款两项政策的适用期限均延长至2026年底,有利于保持政策连续性,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增长,更好地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