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上虞区莫丽娜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件线索的通告

近期,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依法侦破了上虞区莫丽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查明相关犯罪事实,请在莫丽娜及其合伙人名下投资创购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晟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理财产品且尚未报案的投资人,于2024年12月1日前到户籍地所在派出所或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望互相转告。报案时请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与该投资有关的资金流水(银行账单原件);

3.股权凭证、债权凭证等其他可以证明投资情况的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吴警官、范警官

联系电话:0575-82766145

特此通告。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2024年10月9日

来源:上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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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