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媒体通气会,该通知在六大领域内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旨在提升对“老老人”的服务保障质量。

《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中,“老老人”特指年龄达到80岁及以上的高龄群体,涵盖了高龄且失能失智的老人以及高龄自理老人。此外,为了确保养老服务的重点能够关注到失能失智的老年人,北京市还规定,对于80岁以下同样面临失能失智问题的老年人,也将参照此政策执行。

“老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能否得到满足,直接关系到他们晚年的生活质量。对于照料者来说,无论是“老老人”的家属还是其他看护人员,在生理、心理、工作、生活、时间及精力等方面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这种“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象,正是当前许多家庭的真实写照。因此,“老老人”的照料问题不仅是养老服务中的刚需,也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养老焦虑之源。

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共有“老老人”69.8万人,其中,高龄且失能的老人数量为16.36万人(包括经过能力评估确定为失能的15.3万人和重度残疾的1.06万人),占比达到23.44%;而高龄自理老人则有53.44万人,占比76.56%。此外,还有15.7万的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因此,此次政策覆盖的老年人总数约为85.5万人。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