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在忻城县国道242线城关镇高塘村附近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与行人受伤,摩托车受损。

 【一盔一带】醉驾,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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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醉驾,酿事故

当天9时许,接到报警后,忻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一辆车牌号为桂G984**号的二轮摩托车倒立在路边的排水沟的边沿上,附近散落着许多车身碎片和物品,受伤的行人已经被送至医院进行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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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韦某福交代,当天其驾驶车辆去城关镇加仁村方向帮人家做工,在主家吃早餐时就开始喝酒,一直喝到有醉意后也不做工了,就直接驾驶车辆往城区方向回家,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已经记不清楚了。经检测,韦某福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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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画面中显示,当天韦某静是从右边岔路横过马路的,走到路中间位置时发现了韦某福驾驶的摩托车,于是便停在路面上不动,想让车辆过去后再继续行走。但是韦某福的车速很快,在车辆进入监控范围后就没有减速或者避让的迹象,车辆直接撞上站在路面上的韦某静,导致韦某静倒在路面上无法动弹。而韦某福的车辆继续往前方快速驶去,直到驶出监控画面。

目前,韦某福的血液已经送检,韦某静正在医院医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酒精对驾驶人的影响

1.触觉能力降低。由于酒精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饮酒后踩制动踏板时软弱无力,方向盘掌握不稳,车辆易失控。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能力变差。驾驶人饮酒后色彩感觉能力降低,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酒精还会使驾驶人视觉敏锐度下降,难以看清运动物体,空间知觉能力、眼睛对光适应能力下降。

4.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酒后往往过高估计自己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身心易疲劳,注意力降低。酒精对脑组织有较强的亲和力,饮酒后会麻醉抑制人的中枢神经,导致驾驶人注意力涣散,反应能力下降。

来宾交警在此提醒:酒后开车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抵制酒驾醉驾,守护家庭平安幸福!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彭子峻

视频:罗雪涛 来源:忻城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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