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通达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警告

2024年09月20日,马鞍山市邮政管理局就马鞍山市通达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马鞍山市通达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前刚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6号20栋

品牌:圆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存在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服务站情形,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四、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针对你公司未经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服务站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杜绝类似情形出现。

承办单位:马鞍山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