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安市公安局、泰安市财政局、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商务局联合印发《泰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奖补方案》(泰环境函〔2024〕77号),统筹利用省、市、县财政奖补手段,鼓励车主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

泰安市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柴油货车(不包含低速载货汽车)提前淘汰(不包含转出),给予适当资金补贴。但不包括自2024年6月1日后转让至泰安市的;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强制报废期止的;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由于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或灭失的五种情形。2026年1月1日到强制报废期的车辆,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报废手续才能领取补贴。

补贴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在此期间办理报废手续,且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淘汰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的车辆给予相应补贴。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本方案实施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受理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提前淘汰车辆补贴申请;第二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受理2025年度提前淘汰车辆补贴申请。超出受理期限不予受理,2026年6月30日前,此次补贴工作全部结束。

车辆报废和注销流程为列入补贴范围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由车辆所有人自愿将提前淘汰车辆交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到公安机关注销车辆,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补贴申请流程为车辆所有人(或受托人)根据补贴条件据实书面提交《××县(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连同其他所需有关材料,报送至车辆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联合办公窗口(以下简称“联合办公窗口”),由县(市、区)有关责任部门对材料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符合条件的进入资金核拨环节。

申领补贴资金需携带《××县(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窗口办理人员需与委托人现场确认)。车辆所有人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申请补贴人需提供享有车辆产权的证明文件,并参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全部审核通过之日起,原则上于15个工作日内,由车辆注册地所在县(市、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车辆所有人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一级账户。

针对泰安市,中国重汽集团积极提供置换补贴、金融免息等优惠政策,重汽旗下3个品牌,9类车型,享受置换补贴政策1万至2万,其中清洁能源LNG天然气车辆享受免息政策。我市中国重汽授权经销商山东华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也大力支持本次鼓励淘汰工作,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汽车经销商。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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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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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联合办公窗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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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样表):

授权委托书(样本):

来源:望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