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章某某(泸州图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依法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处置非法集资相关规定,将依法开展章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于通告之日起30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二、登记对象
参与成都图盈传媒有限公司、四川图盈永盛贸易公司、四川盛合传媒有限公司、四川嘉利宏贸易有限公司、四川酱历贸易有限公司、好物易购(成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投资环保机项目、好物易购公司原始股、懂酱人系列酒等项目,且尚未登记、报案的泸州市集资参与人员。
三、登记方式
请集资参与人到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经侦大队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学院东路6号大山坪派出所5楼)进行信息登记。
四、登记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与投资环保机有关的微信/QQ等聊天软件聊天记录;
2.相关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订购协议》《租赁协议》《保本协议》等);
3.打款、收款使用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时间为:第一笔投资环保机开始至今);
4.打款、收款使用的微信、QQ、支付宝等转账记录(查询时间为:第一笔投资环保机资金开始至今);
5.“环保公益”APP相关信息截图。
6.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资料。
五、风险提示
1.以上提供资料均单面打印成A4纸,每页右下角签姓名、日期、捺手印。
2.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信息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请参与人员及时、全面、如实报案登记,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六、注意事项
信息登记原则上应由集资参与人本人办理,因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在服刑、身体存在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由本人进行办理的,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操作办理;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可由其财产继承人办理。
七、温馨提示
公安机关将全面收集犯罪证据,全力推进案件侦办、追赃挽损、资金核查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联系人:章警官、程警官
联系电话:0830-2805830
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东路6号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
2024年10月11日
来源 |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编辑 | 叶露
审核 | 贾艳
事关你的合法权益,请速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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