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奇

浙江宁波余姚市一菜场多名商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含作弊功能,被市监部门没收设备并予以1000元罚款。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相应行政处罚信息。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注意到,涉案的电子计价秤原生产商均为浙江金华永康市某衡器企业。

10月11日,涉事企业技术部负责人回应称,该公司生产的衡器此前也有过被查出含有作弊功能的情况,但公司并不生产“作弊秤”,涉事产品是在出厂后经过不法分子改装的。如果相关部门需要协查,公司也会配合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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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案的处罚决定书(部分)(截图自浙江政务服务网)

四家商户同款计价秤被查出含作弊功能

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信息显示,10月8日,因余姚市胜一菜场四家商户使用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商户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了涉案的电子计价秤,并依法罚款1000元。

据涉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9月3日,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和余姚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到胜一菜场进行计量检查,经过检定,当事人(涉案商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评定检定结果为“不合格”,不符合计量的安全性。涉案的电子计价秤通过密码输入,按相应功能键,秤量会大小变化。从购买至案发被查,当事人一直使用涉案秤用于经营活动,且无直接证据证明当事人使用了涉案秤的作弊功能用于经营活动,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商户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10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介绍称,在该局今年的电子秤专项整治工作中,下属的各市监所就辖区内的菜场、集聚点等销售使用电子秤较为集中的点位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了胜一菜场的这一问题。据公示信息来看,涉案商户使用的电子秤是带有作弊功能的。

记者也注意到,此事近日在余姚当地引发关注,有网友认为,相应处罚过轻。工作人员解释称,现有的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其中有相应规定,执法人员是依规执行的。

涉案的四家商户位于余姚市胜一菜场。10月11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多次拨打了该菜场公开的电话,均无人接听。菜场有商户称,未听说过相关情况,不过自家绝对不会使用“作弊秤”。“我们家的秤是规规矩矩的。”该商户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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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胜一菜场(图源:网络)

电子秤生产商:公司不生产作弊秤,系有人改装

根据本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涉案四家商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的生产商均为浙江金华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清楚辖区市监所后续如何处置了此事。一般来说,执法人员按照程序会函告涉案秤的生产单位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属地管理。

10月11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暂不清楚本案的情况,其提供的计量相关科室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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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电子秤生产商官网的声明(图源:企业官网)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8月21日,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曾在官网发布一份声明称,近期市场监管部门整顿市场“缺斤少两”问题,并查处了一些“鬼秤(作弊秤)”,查处的“鬼秤”中的部分品牌为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市场上具有作弊功能的产品,均为不法分子通过破拆该公司产品后,对其进行非法改装来达到作弊的目的。

10月11日,该公司技术部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他还未听说发生在余姚的本案,不过公司不会生产“作弊秤”,被市监部门查处的设备应该是用该公司产品改装的。陈先生解释称,此前也有过类似情况,有人将公司的产品用各种方式进行改装。好在该公司的产品主板部分有识别号,如果被更改是可以查出来的,可以远程鉴定。如果余姚当地需要鉴定,他们会全力配合。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