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邮政管理局就保定市腾达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保定市腾达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旭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百楼乡南常保村工业园区

品牌:申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东环申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四、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案件事实、性质和危害后果,处以警告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整改,投递前先和取件人取得联系

承办单位:保定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10月10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