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不遵守交通规则.....
10月10日,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对王永、郝冰雪等62名交通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的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关于对王永、郝冰雪等62名交通违法行为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的公告
兹有王永、郝冰雪等62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被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叠彩区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查获且被告知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以上62名行为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经调查,以上62名行为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现拟对以上62名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对以上62名行为人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详见附件),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等权利。交通违法行为符合听证情形的(如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个人单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处罚等情形)如果要求听证,应在公告期届满后五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将视为放弃权利。本公告期为七日,公告期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拟作出行政处罚交通违法人员明细表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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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遵守交规,是公民的责任,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这62人赶紧去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内容来源:秀峰警事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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